
为了使印度的出口在全球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并符合零税率出口的国际贸易和商业原则,商品及服务税和海关法对出口商品缴纳的进项税给予退款做出了规定。
同样,商品及服务税法还有一条使出口商受益的替代途径—— “缴税出口商品”,销售时缴纳的税款将退还。
根据这一举措,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通过实现IGST退款申请程序的完全自动化,引入了几项有利于出口商的自我评估程序(2017年10月9日第15/2017号指令——Cus)。
但是,CBIC注意到国际贸易委员会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文件进行欺诈性索赔的情况,以及随后使用信贷支付IGST出口的情况。
此外,运输账单中申报的离岸价格与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中申报的应纳税价值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目的是利用可用抵免额来提高IGST的支付额。
为了遏制这些做法,CBIC发布了 2019 年 6 月 17 日海关第 16/2019号通告 引入了对已缴税商品的IGST退税发放的额外核查。
CBIC旨在建立一个识别可疑案件的机制,提醒海关官员检查货物。此后,与出口货运有关的所有IGST退款只有在商品及服务税实地机构进行核实并遵循现有商品出口IGST退款申请程序后才能发放。
该通告的摘要如下:
除了申请IGST退款的现有程序(2017年10月9日第15/2017号指令——Cus)外,CBIC还规定了以下内容:
该通告在提高流程透明度以及检查出口商索赔的欺诈行为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IGST 退款 以牺牲真正的纳税人为代价,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坚持不懈地向商品及服务税当局追踪IGST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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