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务部为非上市上市公司和上市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全球机会,使其股权在允许的外国司法管辖区内在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MCA出台了2024年《公司(在允许的司法管辖区内上市)规则》,允许印度公司将其股票在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了在法律上使公司法条款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保持一致,政府还修订了2019年FEM(非债务工具)规则,其中引入了新的第34条 “许可持有人投资”。经修订的规则允许持有人根据国际交易所计划在印度注册的公司股权股份直接上市购买或出售在国际交易所上市或上市的印度上市公司的股权。
本文详细分析了MCA最近公布的2024年《公司(在允许的司法管辖区内股权上市)规则》的规定。
1。2013年《公司法》修正案和插入新规则
2。LEAP 规则条款的适用性
根据2024年《公司(在允许的司法管辖区内上市股票)规则》第3条,LEAP规则的规定适用于以下为在允许司法管辖区的许可证券交易所上市而发行证券的公司:
- 非上市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 [只要它们遵守SEBI或管理局在这方面制定的法规或发布的指示)]
对于 LEAP 规则的目的:
- 允许的证券交易所是印度国际交易所、NSE国际交易所;以及
- 允许的司法管辖区是印度的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3.没有资格在特许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根据LEAP规则第5条,以下公司没有资格发行股票在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
- 根据《公司法》第8条注册的公司或根据《公司法》第406条宣布为Nidhi公司的公司;
- 担保有限公司,同时拥有股本;
- 接受公众未付存款的公司;
- 净资产为负的公司;
- 公司拖欠向任何银行或公共金融机构或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有担保债权人支付会费。但是,如果公司弥补了此类违约行为,并且自弥补违约之日起两年内已过期,则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
- 根据2016年《破产和破产法》申请清盘的公司;
- 在根据《公司法》第92条提交年度申报表或根据第137条提交财务报表时违约的公司。
4。上市模式
- 根据LEAP规则第4条,未禁止根据上述标准上市、没有部分实收股本的非上市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权在允许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 清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
- 新发行的股票,即非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
- 要约出售,即现有股东发行股票,以便在允许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 当公司不想向公司注入新资金时,将选择要约出售方式。但是,现有股东的股份被提议上市。
5。在特许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 也打算在SEBI上市的非上市上市公司在允许的司法管辖区内允许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也应符合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可能规定的条件。
- 非上市上市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最终确定并提交许可交易所后的7天内以电子表格 LEAP-1 提交招股说明书以及费用。
- 在允许的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守《公司法》规定的印度会计准则,以及在编制向有关证券监管机构或有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财务报表时可能需要遵守的任何其他会计准则(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