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FT City 是 “古吉拉特邦国际金融科技城” 的缩写。GIFT City是在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迈达巴德区建立的中央商务区。这是政府推动的绿地项目,于2015年启动。GIFT City是印度第一个运营中的智慧城市。
顾名思义,GIFT City旨在在印度建立一个全球中心,提供金融和商业服务,吸引世界各地的企业和投资者。GIFT City旨在在印度创建一座科技城。在礼品城建立的服务行业是离岸银行、资产管理、保险、资本市场等。在GIFT City成立的部门旨在提供全球金融和信息技术服务。
礼品城市的某个区域是已通知的经济特区(SEZ),其余部分被视为国内关税区(DTA)。到目前为止,许多公司已经在GIFTCity设立了分公司。
为了促进GIFT城市的实体,印度政府为位于GIFT城市的单位提供了各种税收优惠。本文讨论了位于GIFT城市的单位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1。《所得税法》下的税收优惠
1.1 对于位于 IFSC 的单位
位于IFSC单位的单位可获得以下激励措施:
a. 连续 10 年的免税期
- 根据《所得税法》第80LA(1A)条,允许国际金融服务中心(IFSC)的单位在任何连续的10个评估年度中扣除总收入的100%,由被评估人选择。
- 这15年的计算应从与根据2019年《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法》(2019年第50号)获得注册的前一年(2019年第50号)相关的评估年度开始。
- 此外,对于获准在经济特区设立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任何单位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应允许这种扣除。
b. 适用 MAT/AMT,税率为 9%
- 根据《所得税法》第115JB条,每家公司都有责任缴纳其账面利润的18.5%的最低替代税。
- 但是,根据《所得税法》第115JB(7)条,如果被评估人是位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单位,其收入仅以可兑换外汇获得,则该单位有责任按9%而不是18.5%的税率支付MAT。
- 此外,MAT和AMT的规定不适用于IFSC中选择了新税收制度的公司和单位。
c. 股东手中股息收入的可纳税性
- 根据所得税法第115-O条,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任何公司在2003年4月1日或之后申报、分配或支付的股息(无论是中期股息还是其他股息)至2020年3月31日的任何金额,则此类分配股息应按公司手中的15%的税率征收额外所得税(DDT)。
- 根据《所得税法》第115-O(8)条,如果股息收入由位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IFSC)的任何单位在2017年4月1日当天或之后分配,则此类股息收入既不应向公司征税,也不得向参与分红的人征税;
- 但是,从2020年4月1日起,第115-O条的规定已失效,股息收入应由股东纳税。
- 对于位于IFSC的单位,股息收入也应从2020年4月1日起向股东征税。
d. 对某些收入不适用附加费和税费
附加费以及健康和教育税不适用于IFSC中指定基金赚取的某些收入。
1.2 对投资者的税收优惠
a. 从NRI或外国公司获得的股息收入的所得税
- 根据《所得税法》第115A条,如果非居民或外国公司的总收入包括从IFSC的单位获得的股息所得的任何收入,则此类股息收入应缴纳10%的所得税。
b. 转让在IFSC交易所上市的特定证券没有资本收益
- 1961年《所得税法》第47条列出了不被视为转让的交易的性质,因此,资本收益规定不适用于该交易的性质。
- 根据《所得税法》第47条(viiiab),任何资本资产的转让,
- 第 115AC 条第 (1) 款中提及的债券或全球存托凭证;或
- 印度公司以卢比计价的债券;或
- 衍生物;或
- 中央政府可能为此申报的其他证券,
非居民在位于任何IFSC的认可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且此类交易的对价以外币支付或支付时,不应被视为转账。
c. 非居民手中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免税性
- 根据《所得税法》第10(4F)条,非居民以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形式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如第80LA(1A)条所述)获得的任何收入均无需缴纳所得税。
- 前提是该单位应在45年3月31日当天或之前开始运作。
d. 其他豁免
- 仅在IFSC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长期债券和卢比计价债券的利息:
- 非居民在IFSC离岸银行部门开立的账户中从证券或金融产品或基金投资组合中获得的收入,如果此类收入在印度境外累积或产生,则免税,不被视为在印度累积或产生。
2。商品和服务税下的税收优惠
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向位于IFSC的单位提供的服务不适用商品及服务税。但是,IFSC向位于国内关税区(DTA)的单位或公司提供的服务需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此外,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在IFSC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不适用商品及服务税。
3.其他激励措施
对于位于IFSC的单位,可以补贴各种费用,例如租赁租金,PF缴款,电费。对于投资者而言,对于在IFSC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可以免征证券交易税、CTT、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