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拉施特拉邦预先裁决管理局(“AAR”)在M/s Gandhar炼油厂(印度)有限公司(简而言之,“申请人”)的问题中讨论了是否 各州商品及服务税登记 如果申请人在进口后储存货物,而申请人从中向最终客户供应此类货物,则是否需要这样做?申请人在港口仓库中储存货物时在这些州没有任何货物。
他的总部仅设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孟买,所有相关活动都是在那里进行的,例如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开具信用证、收取商业进口发票等。
AAR认为,对于进口交易,供应地是进口商所在地,即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孟买。此外,就CGST法案第22条而言,供应商的供应地点应是其位于马哈拉施特拉邦孟买的总部。
因此,即使货物存放在不同州的港口仓库中,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其总部开具发票来清关进口货物,考虑州际供应和卸货 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实行IGST。申请人无需在不同的州单独注册。
1。各州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简要事实 案例
- m/s 甘达尔
炼油(印度)有限公司(“申请人”)从事的贸易活动
非炼焦煤和石油产品的制造活动。 - 申请人是
在各州进口非炼焦煤,还从经销商那里购买
位于印度。 - 申请人
将此类进口煤炭储存在港口仓库中,并将货物直接清关到
客户根据要求从该港口进入。在这样的州,申请人只有
设有联络处,便于经商。 - 较早的法律
(即增值税)规定申请人必须获得销售税登记
在申请人进口货物的所有此类州。实施后
商品及服务税,申请人通过移民程序获得了所有这些州的商品及服务税号码。 - 所有决定
制作和文件在位于以下位置的注册办事处(R.O.)制作
孟买,马哈拉施特拉邦,例如:- 协议
与外国进口供应商签订的商品均以 R.O. 输入 - 的信
向位于马哈拉施特拉邦的银行开设信贷和相关银行设施,
- 商业的
进口发票由供应商以 R.O. 的名义开具 - Bill of
提单中还提到 R.O. 的名称和地址等
- 货后
到达港口,它们存储在港口仓库并直接运送到
来自此类仓库的客户。申请人在这类仓库中没有任何仓库
各州。 - 目前,
申请人根据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商品及服务税号经营煤炭业务,即
根据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商品及服务税编号披露了全部销售情况。
2。向事先裁定机构(“AAR”)提出的事项
- 可以申请吗 取消商品及服务税注册 在不同的州,法律是否允许根据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商品及服务税号在总部开展业务?
- 申请人能否从孟买总部开具在印度各州不同港口收到的进口发票,并从孟买向各州的客户收取IGST?
- 如果申请人取消了各个州的单独注册,他可以在孟买总公司GSTN上进行交易,那么在签发E路单的情况下,提及孟买的GSTN并提及相应州/港口的发货地点是否正确?
3.申请人的论点
申请人提出以下论点来证实他在州一级的商品及服务税注册案例:
- 根据2017年IGST法案第11条,对于进口交易,供应地应是进口商所在地,即申请人的注册办事处。
- 根据2017年IGST法案第7(3)条,通过孟买办事处供应的进口商品应被视为 “州际供应”,因此,该交易将吸引IGST。
- 根据2017年《CGST法案》第22条,每个供应商都有责任根据商品及/或服务供应应纳税商品或服务的 “所在州” 进行注册。因此,应纳税供应品的来源州需要登记,因此,出于登记的目的,应确定 “原产地” 而不是 “目的地”。
- 因此,供应商所在地与登记有关,登记通常是正常开展业务的地点,也是供应商控制准备交货的地点。
- “地点” 一词是指供应商所在的地点或场所(地理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的所在地是他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办公室。
4。由 AAR 解释
AAR 解释了 CGST 法案和 IGST 法案中关于以下内容的条款 各州商品及服务税登记 如下所示:
- 根据2017年CGST法案第7(2)条,进口交易被视为 “州际贸易或商业过程中的供应”。
- 对于进口交易,供应地应为进口商所在地,即特定案例中的孟买办事处。
- 就第22条而言,申请人提供应纳税商品的地点应为其所在地,即特定案例中的孟买办事处。
- 即使申请人在不同的州有仓库,他仍然可以选择通过孟买办公室开具的付款发票清关此类货物 马哈拉施特拉邦的IGST。
- 根据2017年IGST法案第10和11条,此类进口商品的供应将被视为州际供应或州内供应,具体取决于此类商品的供应地点。
5。结论
- 关于第一个问题,AAR裁定,申请人无需在所有各州进行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州进行单独登记。
- 但是,AAR没有回答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因为它们不在2017年CGST法案第97条的涵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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