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得税部门正在向营业额超过50亿卢比的纳税人发送有关第269SU条适用性的电子邮件通知。纳税人需要使用自己的账户在电子申报网站上提供在线报告。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月31日。
2019年《金融法》提出了新的条款,即第269SU条。经营营业额超过5000亿卢比的企业的人必须提供通过电子交易进行付款的便利。第 269SU 条实际上是从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的。
根据第269SU条,营业额超过5000亿卢比的商业实体需要向其客户提供使用建议的电子模式付款的便利。该条款是此类实体提供数字支付设施的强制性条款。
如果企业实体已经选择了电子支付模式,则他们需要提供该计划规定的便利。
中央直接税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了一份通知,即第105/2019号通知,规定了第269SU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他们根据第 119AA 条为第 269SU 条下的付款目的规定了特定的付款方式。以下是CBDT规定的付款方式:
该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第269SU条是印度政府为实现无现金经济增长而采取的举措的一部分。通过引入数字支付,政府试图推广数字支付媒介,例如BHIM UPI、Aadhaar Pay、UPI-QR码、Rupay借记卡。
还规定,银行或支付系统提供商不得就使用规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或商户收取任何费用或商户折扣率。印度储备银行和其他银行需要承担与这些付款方式相关的成本。
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50亿卢比的企业在登录电子申报门户网站时将收到一个弹出窗口。弹出窗口写成,

如果业务受第269SU条规定保护的个人无法设法以规定的方式提供付款便利,则在设施出现故障或不可用期间,每天有责任支付5000卢比的罚款。
采用这些付款方式的最后日期是2020年1月31日。从2020年2月1日起,将征收每天5000卢比的罚款。
根据纳税人提交的2019-20财年申报表,所得税部门已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营业额超过50亿卢比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实体。这封电子邮件说,

实现无现金是经济增长的标志,如果政府正在尽一切努力实现 “无现金经济” 的目标,那么作为理想的公民,你应该尽早接受这些规定的电子模式。无论如何,银行交易对企业很有用,因为它可以简化资金转移,也使交易易于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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