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现有股东发行证券是上市公司筹集更多资金的一种方法。这被称为”权利问题“。上市有限公司可以根据以下规定发行权利 第 62 (1) 节 《公司法》。供股的区别在于它仅限于公司的现有股东。它可以是上市或非上市的上市公司。如果要约允许,股东可以放弃权利,转而支持其他股东。
1。为什么必须进行股份供股?
- 根据2013年《公司法》注册的每家公司都有义务遵守2013年《公司法》的规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处罚和处罚。
- 《公司法》第62条涉及 “进一步发行股本”。根据2013年《公司法》第62(1)条,每当拥有股本的公司提议通过发行更多股票来增加其认购资本时,该公司应首先将此类股票发行给:
- 致现有股东,即在要约之日持有股权的人;
- 向员工提供股票期权计划下的员工,但须遵守公司通过的特别决议和其他条件。
- 如果经特别决议授权,则向任何人提供现金或现金以外的对价,前提是此类股票的价格由注册估值师的估值报告确定,并须遵守其他条件。
- 因此,股权发行是上市公司的义务。
2。向非居民正确发行股票
- 如果公司的股份由非居民持有,那么公司是否也需要向此类非居民股东正确发行股票?由于公司法要求向现有股东进行正股发行,因此,向所有居民和非居民股东提供股权发行。
- 根据第6.11段,居住在印度境外并拥有印度公司股票的人可以投资该公司作为供股或红利发行的资本工具(股票认股权证除外),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印度公司提出的要约符合2013年《公司法》的规定;
- 此类发行不会导致违反适用于该公司的行业上限;
- 配股或红利发行所依据的股权必须是根据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法规的规定收购和持有的。
- 通过配股获得的股份在可汇回性方面将受到与供股时所针对的原始持股所适用的相同条件和限制的约束;
- 印度上市企业向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授予的权利应按公司确定的价格行事;
- 印度非上市公司向印度境外居民发放的权利的价格不得低于向印度居民提供的价格。
- 通过供股进行的此类投资受发行时有效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 根据2016年《外汇管理(存款)条例》开立的NRE/FCNR(B)账户中的资金收购供股的对价应通过银行渠道或从NRE/FCNR(B)账户中的资金中提出。
- 如果原始投资是在非汇回的基础上进行*,则配股的对价也可以通过借记方式向根据2016年《外汇管理(存款)条例》开立的NRO账户中支付。
*非汇回基础上的投资是指一项投资,其出售/到期收益扣除税款后没有资格汇出印度。
- 注意:
- 如果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行使在印度居住期间发行的权利,则通过发行股权获得的股份必须在不归还的基础上持有。
- 自2002年11月12日起,印度公司可以根据向其提出的申请,向居住在印度境外的现有股东分配除其权利以外的增发股份,视情况而定。
3.按供股发行的股票的价格是多少?
如上所述,根据第6.11段 总指示 — 印度外国投资于2018年1月4日根据印度储备银行/美联储/2017-18/60号总指令发布的第11/2017-18号联邦储备银行总指令第11/2017-18号,公司可以自由决定股权的发行价格,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 对于非上市公司,向非居民发行证券的价格必须不低于在供股中向居民提供的价格。
- 对于上市企业,价格应由公司决定。
4。在宣布放弃时向非居民进行供股
4.1 放弃权利
- 根据2013年的《公司法》,如果提出供股要约,现有股东可以接受、拒绝或放弃向第三方认购供股的权利。这种放弃可以用印度公民或外国人的名义作出。
- 根据主要指示,印度居民和印度境外居民可以通过股权发行放弃向他们发行的股票。可以全部或部分放弃,让他们点名的人退出。
4.2 放弃正确问题时的定价准则
- 印度境外居民通过股票工具在印度进行投资受2019年外汇管理(非债务工具)规则(“NDI规则”)管辖
- 对NDI规则第7条和总指令第6.11.4条的解释,任何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都可以因放弃权利而通过配股收购股份。但是,此类权利发行的价格应根据上述准则确定。因此,价格应为:
- 如果是非上市的印度公司,向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发放的权利的价格将不低于向居住在印度的人提供的价格,以及
- 如果是上市公司,向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人发放的权利将由该公司决定。
- 因此,由于对定价没有限制,非居民股东能够以公允市场价值的一小部分在印度进行重大投资。
- 为了遏制这种情况,在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2020年外汇管理(非债务工具)(第二修正案)规则中引入了NDI规则第7条的修正案。修正案删除了对NDI规则第7条的解释,并插入了新的第7A条,其中规定:
“根据NDI规则(“修正案”)第21条规定的定价指南,印度境外的居民如果从已放弃权利的印度居民那里获得权利,则可以根据上述权利收购股票工具(股票认股权证除外)。
- 根据NDI规则第21(2)(a)(ii)条,当公司向印度境外居民发行股票时,该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
- 对于上市公司,价格是根据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导方针计算的,或者如果公司正在根据2009年《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股票退市)条例》进行除名程序;
- 对于非上市印度公司,股票工具的估值是按照任何国际公认的定价方法进行的 一臂之长 基础由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特许会计师或商业银行家或执业成本会计师正式认证。
- 尽管该修正案对居民放弃供股要约的价格参数进行了期待已久的修改,但它并未涵盖现有非居民投资者放弃供股权以支持另一位非居民投资者的情况。必须作出这些澄清,以确保不以低于其公允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任何股票工具。
5。根据供股方式发行的股票的申报要求
- 2019年《外汇管理(非债务工具的支付方式和报告)条例》第4条规定了根据供股发行的股票的申报要求。
-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有关配股发行的报告均应通过或由以下机构提交 授权经销商 银行,视情况而定。
- 根据2019年FEM(非债务工具的支付方式和报告方式)条例第4条,向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个人发行股票工具且此类发行被视为外国直接投资的印度公司应在FC-GPR表格中报告此类问题。
- FC-GPR表格必须在股票工具发行之日起30天内提交。
- 油田的 “参与权益/权利” 问题应在FC-GPR表格中报告。
6。常见问题(FAQ)
外国投资者能否以折扣价投资印度公司发行的供股股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对投资印度公司根据2013年《公司法》的规定以折扣价发行的权利股票没有限制。在权利基础上,向印度境外居民提供的优惠应为:
1。对于在印度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股票,价格由公司决定;以及
2。对于未在印度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其价格不低于在适当基础上向居民股东提出的要约的价格。放弃配股是否需要印度储备银行的批准?
不,放弃配股应按照第6.11段中的指示进行 总方向——印度外国投资,日期为2018年1月4日,参阅 FEMA 20 (R) 第 6 号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