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由公司成员任命的,负责在公司开展业务的人。董事是那些对公司采取的所有行动负责的个人。
《公司法》中有关于罢免或任命董事的信息,DIR 12。如果出现任何违规行为,2013年《公司法》(“该法”)的刑罚条款现在也对违约高管以及违约公司处以罚款。某些刑法条款甚至规定对违约官员处以监禁和罚款。
因此,公司注册处(“RoC”)保留公司每位董事的最新记录,即他们的任命、免职、辞职、他们的个人信息(KYC)等。
DIR-12 电子表格是向中华民国提交的,目的是通知他有关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辞职/任命的详细信息。
1。公司需要提交 DIR-12 的案例
1.1 在成立公司时任命董事(该法第7条与第17条一起阅读)
根据该法第7(1)(c)条,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由在条款中被指定为第一董事的每个人提交一份声明,声明:
- 他没有因任何与推广、组建或管理任何公司有关的罪行而被定罪,
- 在过去的五年中,他没有被判犯有任何欺诈或不当行为或违反本法或任何先前公司法规定的对任何公司的义务的行为,以及
- 向注册处长提交公司注册的所有文件都包含正确、完整和真实的信息,据其所知和所信。
2014年《公司(公司)规则》第17条规定,章程中提及的作为公司第一任董事的每个人的详细资料、他在其他公司的权益以及他同意担任董事的同意均应提交到 表格编号 DIR-12 使用 RoC。
1.2 董事辞职(第168条及第15条)
该法第168条包含与董事辞职有关的条款。第168 (1) 条规定,董事可以通过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辞职。董事会应在收到此类通知时予以注意。
公司应在收到 DIR-12 表格的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通报董事的此类辞职情况,并应在其网站上发布有关辞职的信息。 (该法第168(1)条与第15条一起阅读 《公司(董事的任命和资格)规则》,2014年。)
公司还应将此类辞职的事实纳入董事报告,该报告将在紧接下来的股东大会上提交。
阅读更多关于 董事辞职
1.3 董事变更/任命(该法第170条与第18条一起阅读)
每家公司均应在其注册办事处保存其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名册,其中载有可能规定的细节,例如他们各自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公司或联营公司的子公司中持有的证券的详细信息等。(该法第170(1)条)
如果任命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或其中的任何变动,公司应在任命/变更后 30 天内以 DIR-12 表格向 RoC 提交申报表,以将此类变更通知RoC。 (第 18 条 《公司(董事的任命和资格)规则》,2014年。)
2。信息将在 DIR-12 表格中提供
在提交DIR-12时,公司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 现有/新公司
- 公司识别码 (CIN)
- 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子邮件 ID 将根据 CIN 自动填充
- 提交表格的董事总经理人数(可通过 DIR-12 输入最多 15 名董事的详细信息。如果要申报 DIR-12 的董事人数超过 15 人,则需要为剩余的董事提交单独的表格)
- 提交表格的每位董事的详细信息:
- 董事识别号码(“DIN”)
- 导演的姓名、父亲的姓名、地址、国籍和出生日期将根据 DIN 自动填充
- 任命/终止/变更职称
- 指定
- 任命/变更/终止日期
- 只有在任命时才需要输入对其他实体的利息
- 提交表格的许多经理、秘书、首席财务官或首席执行官。(最大值的详细信息 4人可以通过一份表格提交。如果要求超过4个人提交表格,则应单独提交表格)
- 公司经理、秘书、首席财务官或首席执行官的详细信息
3.DIR-12 需要附上的文件
DIR-12 附上的文件取决于提交 DIR-12 的活动的性质,即任命/辞职/变更
3.1 如果是第一任董事,应附上文件
3.2 任命董事/经理/公司秘书/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时应附上的文件
3.3 辞职/终止时应附上的文件
4。申报 DIR-12 的申请费
DIR-12 的申报费用基于公司的股本。以下是基于名义股本的费用结构:
| Nominal Share Capital |
Fee Applicable |
| Less than 1,00,000 |
INR 200 |
| 1,00,000 to 4,99,999 |
INR 300 |
| 5,00,000 to 24,99,999 |
INR 400 |
| 25,00,000 to 99,99,999 |
INR 500 |
| 1,00,00,000 or more |
INR 600 |
* 如果公司没有任何股本,则将收取 200 印度卢比的费用。
5。延迟提交 DIR-12 时需支付额外费用
延迟提交 DIR-12 时征收的额外费用应按以下方式延迟的天数计算:
| Period of Delay |
Additional Fee |
| Up to 30 days |
2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30 days and up to 60 days |
4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60 days and up to 90 days |
6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90 days and up to 180 days |
10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180 days |
12 times of normal fees |
对于IFSC公司,额外费用仅在活动日期的60天到期后适用。但是,如果在60天后提交表格,则应考虑30天的时限来计算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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