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面 商品和服务税 (GST),退款是商品或服务出口的关键组成部分。以下两种出口申请退款的机制是:
- 申请退款 进项税收抵免 关于未缴纳IGST的出口商品;
- 申请退还出口商品时支付的IGST
CBIC已收到业界的各种陈述,要求澄清在支付IGST后出口的商品以及由于价格上调而在出口后支付额外的IGST的情况下,如何申请退款。根据陈述,由于价格与某些国际指数挂钩等各种原因,出口商品的价格在出口后会进行修订。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就此类价格调整支付IGST和利息。但是,没有规定申请退还此类额外IGST付款的机制。
因此,CBIC已经澄清了申请退款视频的方式 通告第 226/20/2024-GST 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下是发布的澄清:
1。因价格上调而支付的额外IGST的退款流程。
- 在货物出口时支付的IGST的退款由适当的海关官员以自动方式处理,无需任何人工干预。
- 但是,没有为申请指定流程 IGST 的退款 由于出口后价格上调而支付。
- 因此,CBIC澄清说,出口商可以通过在公共门户网站上以电子方式提交商品及服务税 RFD-01 表格来申请退还此类IGST。
- 此类申请应由管辖商品及服务税官员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CGST 规则第 89 条。
2。提交退款申请的类别
- GSTN是开发一个单独类别的过程 商品及服务税 RFD-04 表格 用于在此类情况下提交退款申请。
- 但是,在商品及服务税门户网站上设立这样一个单独的类别之前,出口商可以在 “类别” 下提交退款申请。任何其他” 附带备注 “退还因商品出口后价格上涨而支付的额外IGST”。
- 退款申请应按照中规定的相关文件提交 CGST 规则第 89 条。
- 此类申请应根据退款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进行处理。此外,还将向管辖的商品及服务税官员提供经过验证的运费账单、此类运费账单中涉及的商品及服务税以及相应的IGST退款的详细信息,使他们能够处理此类额外IGST的退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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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低退款金额:
- 按照 CGST 法案第 54 (14) 条,如果金额低于 1,000 印度卢比,则不予退款。因此,如果索赔金额低于 1,000 印度卢比,则不支付此类退款。
4。申请退款的时限:
- 按照 CGST 规则第 89 (1B) 条 (插入的视频 2024 年 7 月 10 日的第 12/2024-CT 号通知),可以在相关日期起2年到期之前申请退还已支付的额外IGST。
- 但是,如果相关日期早于该日期 CGST 规则第 89 (1B) 条 生效后,此类退款申请应在该规则生效之日起2年内提出。
5。与退款申请一起提交的文件
退款申请必须附带以下文件:
- 运费账单或出口单的副本;
- 原始发票的复印件;
- 合同/其他文件副本(如适用),表明要求在出口后调整此类商品的价格;
- 原始发票以及相关的借记单/补充发票的副本;
- 额外IGST和适用利息的支付证明/
- 相关详情 表单 GSTR-1/ 表单 GSTR-3B 由申请人提供,其中申报了价格修订文件并缴纳了相应的税款;
- 额外外汇汇款的收据证明(FIRC) 由授权交易商I银行发行;
- 执业特许会计师或成本会计师的证书,证明上述额外外汇汇款是由于出口后货物价格的上调所造成的;
- FORM GST RFD 01 的声明 9A;以及
- 商品及服务税 RFD 01 报表 9B。
6。有关官员应采取的行动
在处理退款申请时,适当的官员应核实:
- 出口商已在 GSTR-1 中报告了出口发票和相应的借记凭证,并额外支付了 IGST 和利息 表单 GSTR-3B。
- 中申报的价值 GSTR-1 以及收到的相应外汇。
- 应仔细审查申请的完整性。如果有关人员确信索赔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作为退款支付,他应着手发放退款。
- 退款将按制裁令予以批准 表格 GST RFD-06 还有付款订单 表格 GST RFD-05。
- 此外,还应上传详细的发言顺序以及退款制裁令。
7。价格向下修正时应采取的行动
- 如果商品出口后价格下调,则供应商必须将收到的IGST退款按出口商品价格下降的比例存入相应的款项以及适用的利息。
- 在价格向上调整的情况下,有关官员在批准退款的同时,还应核实出口商是否在相关纳税期内(如果有)在出口后商品价格下调的情况下存入了多余的退款金额。
8。结论:
由于出口后价格上调而支付的IGST是该行业面临的常见情况。这一澄清解决了因向上修订而支付的IGST而导致的不必要资金持有问题。对于较早的案件,期限为自发出相应通知之日起两年。出口商必须确保申请与所有指定的文件一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