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A条规定,如果根据CGST法案第73条发出通知,且相应的纳税是在2025年3月31日当天或之前缴纳的,则免除利息和罚款。第128A条规定的大赦适用于2017-18财年、2018-19财年和2019-20财年。要获得豁免,纳税人必须根据订单申请 GST SLP-01 或 GST SLP-02 表格。这个 商品及服务税 官员们面临着部门对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第73条发布的命令提起上诉的问题,他们陷入了两难境地,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给予第128A条规定的好处。
CBIC已通过2025年2月7日第02/2025号指令——商品及服务税发布了以下详细程序,如果部门仅对利息或罚款提出上诉,并且纳税人已根据CGST法案第128A条申请豁免,则应遵循该指令。
- 《CGST法》第128A条规定,如果根据有关2017-18、2018-19和2019-20财政年度的第73条发出要求,则免除利息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2024年10月15日第238/32/2024-GST号通告澄清了与此类条款相关的各种疑问。
- CBIC收到了来自实地机构的各种参考资料,要求澄清在已缴纳税款但该部门基于各种理由提起上诉的情况下是否将第128A条的好处扩大到纳税人:
- 利息的算术计算错误;或
- 未处以罚款;或
- 对低于规定门槛的行为处以罚款等。
- 在2024年10月15日第238/32/2024-GST号通告,即表4第4点中,CBIC讨论了已经缴纳应缴税款以及第73条规定的通知或要求令仅涉及利息和/或罚款的情况。CBIC已澄清说,应考虑利用第128A条的好处来处理此类案件。
- 因此,如果纳税人已缴纳全额税款,并且只有利息或罚款存在争议,则纳税人有资格享受CGST法案第128A条的福利。
- 同样,不应仅因为该部门已提出上诉或正在提出上诉,就拒绝向本来有资格享受第128A条规定的福利的纳税人发放补助金。此外,上述条款旨在减少诉讼,不应仅凭技术细节剥夺纳税人享受该条款的好处。
另请阅读: 关于代金券商品及服务税条款适用性的澄清 | 2024 年 12 月 31 日第 243/37/2024-GST 号通告
- 因此,如果纳税人已根据CGST法案第73条全额缴纳了税款,并且该部门仅因错误的利息计算或错误地征收或未施加罚款而正在上诉或正在提起上诉,并且纳税人满足了第128A条的其他条件,则有关官员可以着手撤回此类上诉,如果根据第73条发出的命令仅处于审查阶段,则接受一样。
结论:
第128A条旨在向纳税人提供一次性免除须缴税款的利息和罚款。这种澄清确实是一种救济,更合乎逻辑,因为根据第128A条将免除利息和罚款的金额。因此,对免除的金额提起部门上诉对该部门没有任何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