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里高等法院阁下审理
在这件事上
m/s B Braun Medical India Pvt Ltd Vs 印度联盟及其他地区(W. P. (C)
114/2025 和 CM(大约 434/2025)
在最近的 M/s B 案例中 博朗医疗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德里高等法院批准了一项重大救济,其中裁定,如果供应商无意中在发票上提到了马哈拉施特拉邦被评估人的商品及服务税号和地址,而不是德里州,则可以允许国际贸易中心。
在本案中,请愿人是一家从事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的公司。请愿人从M/s Alchon Parenteral(印度)有限公司(“供应商”)购买了商品。供应商以请愿人的名义开具发票。但是,供应商无意中提到了请愿人的孟买地址和孟买GSTIN,而不是发票上的德里商品及服务税号码。因此,Ld评估官员以申请人错误地使用了超额的进项税抵免(ITC)为由,拒绝了国际贸易委员会的5.65亿印度卢比。
请愿人辩称,发票中正确提及了请愿人的姓名,但是,有人提到了错误的孟买办公室的商品及服务税号码。此外,没有其他实体也就这些购买向国际贸易中心提出索赔。拒绝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唯一依据是提及孟买办事处(GSTN)而不是德里办事处 GSTN。
高等法院阁下撤销了原先驳回国际贸易委员会受质疑的命令。因此,申请人被允许使用进项税抵免。
请愿人辩称: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