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司法》根据公司活动的性质规定了各种类型的审计,例如内部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成本审计、秘书审计等。
进行审计是为了验证公司提供的信息是否正确,或者公司是否遵守了适用法律的规定。
同样,《2013年公司法》(“该法”)第148条与2014年《公司(成本记录和审计)规则》(“《规则》”)一起规定,成本审计和任命具体项目的成本审计员将由中央政府规定。
1。公司维护成本记录(该法第148(1)条与规则第3条一起阅读)
该法第148(1)条规定,中央政府可以指定特定类别的公司,这些公司应将与使用材料或劳动力或其他成本项目有关的详细信息作为其中的一部分 账簿
中央政府已在《规则》第3条中列出了此类公司的名单。根据该规则,每家在前一个财政年度从事商品生产或提供服务(如上表所述)且其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总营业额在35亿卢比以上的公司(定义见该法第2(42)条)均应将成本记录作为账簿的一部分保存。
2。成本审计的适用性(该法第148(2)条与规则第3条一起阅读)
该法第148(2)条授权中央政府直接审计特定类别的公司的成本记录,这些公司必须根据第(1)款保留成本记录,并具有特定数额的净资产或营业额。
根据第148(2)条赋予的权力,中央政府已根据规则第4条规定,以下类别的公司必须对其成本记录进行审计:
- 第 (A) 项中规定的每家公司 规则 3 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成本记录进行审计:
- 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公司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总年营业额为5000亿印度卢比或以上,
- 需要保留成本记录的个别产品或服务的总营业额 规则 3 是 25 亿印度卢比或更多。
- 第 (B) 项中指定的每家公司 规则 3 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成本记录进行审计:
- 在前一个财政年度,该公司所有产品和服务的总年营业额为1亿卢比或以上,并且
- 个别产品或服务的总营业额,或需要保留成本记录的总营业额 规则 3 是 35 亿印度卢比或更多。
3.成本审计不适用(规则第4(3)条)
该规则第4(3)条规定,规则3所涵盖的公司免于进行成本审计,该规则符合以下标准:
- 公司的外汇出口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75%,或
- 在经济特区运营的公司或
- 该公司通过自备发电厂从事自备用电力的发电。
4。任命成本审计员(该法第148(3)条以及规则第6条)
4.1 任命成本审计师的时限
如上所述 u/s 148 (2),成本审计应由成本会计师*进行,成本会计师应在每个财政年度开始后的18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成本会计师术语根据规则第2(b)和2(c)条定义,实际上是指成本会计师。实践中的成本会计师是指持有有效执业证书的成本会计师 u/s 2 (1) (b),该会计师是指1959年《成本和工程会计师法》中的成本会计师。它包括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4.2 事先获得成本审计师的同意和证书
在任命成本审计师之前,公司必须获得审计师对此类任命的书面同意,还必须获得有关以下几点的证书:
- 根据该法、1959年《成本和工程会计师法》(1959年第23号法令)以及根据该法制定的规则或条例,个人或公司有资格获得任命,并且没有被取消任命资格
- 在可能的范围内,个人或公司符合该法第141条规定的标准;
- 拟议的任命在该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或根据该法案的授权;以及
- 证书中披露的就专业行为事项对成本审计师或审计公司任何合伙人提起的未决诉讼清单是真实和正确的。
4.3 任命审计师的暗示
每家公司都应将其任命通知有关的成本审计员。根据该法案,私密成本审计师对他的任命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公司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他的任命。
4.4 暗示任命RoC成本审计师
每家公司都应在任命的董事会会议后的30天内或自财政年度开始之日起180天内(以较早者为准)向中央政府提交成本审计师的任命通知。
公司应在以下情况下通过电子模式告知RoC CRA-2 表格。
4.5 成本审计师任命的有效期
成本审计师应任职至财政年度结束后180天届满或直到他提交其被任命的财政年度的成本审计报告。
4.6 成本审计员的免职/辞职
成本审计师可以在其任期届满之前通过董事会决议被免职。但是,在将他免职之前,公司必须给予合理的机会听取成本审计师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他被免职的原因。
此外,审计师也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辞去职务。
4.7 临时空缺时任命费用审计员
如果成本审计师职位出现任何因果空缺,无论是由于辞职、死亡还是免职,则董事会应在空缺后的30天内填补空缺。
此外,公司应将此类任命告知中央政府CRA-2 表格在任命成本审计员后的30天内。
5。信息将在 CRA-2 中提供
公司必须在 CRA-2 中提供以下信息:
- 公司识别码(“CIN”)
- 姓名、地址和电子邮件 ID 将根据 CIN 自动填充
- 电话号码
- 任命成本审计员的暗示性质
- 原创
- 因合并或分拆而提交申请——如果任何受让方公司收购了指定成本审计师的转让公司的产品/服务/行业/地点,并且该类别的成本审计师也继续是该类别的成本审计师,则应在 “因合并或分拆而申报” 类别下提交暗示。
- 因临时空缺而申请任命审计员
- 其他如果由于产品/服务/行业/地点的任何增加/删除而在已提交的表格中出现任何错误或成本审计员范围发生任何变化,则应在 “其他” 类别下提交暗示。
- CRA-2 的 SRN 早些时候申请了本财政年度的成本审计师的任命
- 与成本审计相关的产品/服务:
- 受监管行业涵盖的行业/行业/产品/服务(CETA 标题级别,视规则而定)的数量:
- 行业/行业/产品/服务
- CETA 标题
- 关税项目/产品/服务的数量
- 非监管行业涵盖的行业/行业/产品/服务(CETA 标题级别,根据规则适用)的数量:
- 行业/行业/产品/服务
- CETA 标题
- 关税项目/产品/服务的数量
- 所有已任命的成本审计师的详细信息
- 任命的成本审计员人数
- 审计师类别-个人/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 成本审计师或代表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成员的会员编号
- 成本审计师或代表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成员的姓名
- 成本审计师/成本审计师事务所/LLP 的公司注册号 (FRN)
- 成本审计师的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名称
- 地址
- 任命成本审计师的董事会会议日期
- 任用类型
- 成本审计师/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审计范围
- 成本审计师将涵盖的财政年度
- 与上一财政年度相比,任命的成本审计师是否有任何变化
- 将作为 CRA-2 制作的附件:
6。CRA-2 的提交截止日期
CRA-2 的截止日期取决于所提交表格的任命性质,如下所示:
CRA-2 Filing Due Dates
| Nature of Appointment |
Due Date of Filing of CRA-2 |
| In case of Original Filing |
Within 30 days of the date of board meeting or 180 days of the start of the financial year, whichever is earlier |
| In case of Filing Due to Casual Vacancy |
Within 30 days of the date of board meeting [earliest date from the appointments made due to casual vacancy] |
| In case of Filing Due to Amalgamation or Demerger |
No time limit mentioned |
| In Case of Others |
Within 30 days of the date of board meeting [earliest date from the appointments made for new products/ services] |
7。申报 CRA-2 时适用的法律费用
CRA-2 的申请费将基于公司的名义股本,如下所示:
Nominal Share Capital Fee Structure
| Nominal Share Capital |
Fee Applicable |
| Less than 1,00,000 |
INR 200 |
| 1,00,000 to 4,99,999 |
INR 300 |
| 5,00,000 to 24,99,999 |
INR 400 |
| 25,00,000 to 99,99,999 |
INR 500 |
| 1,00,00,000 or more |
INR 600 |
但是,如果公司没有任何股本,则将收取200印度卢比的费用。
8。如果延迟提交 CRA-2,则需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 CRA-2,则将根据延迟天数收取额外费用:
Fee Structure Based on Delay Period
| Period of Delay |
Fee Applicable |
| Upto 30 days |
2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30 days and upto 60 days |
4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60 days and upto 90 days |
6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90 days and upto 180 days |
10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180 days |
12 times of normal fees |
9。延迟/不提交 CRA-2 的后果
9.1 对公司的后果
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CRA-2,则公司将被处以最低 25,000 印度卢比(不超过 5,00,000 印度卢比)的罚款。
此外,违约官员将被处以最高1年的监禁,或处以至少10,000印度卢比但不超过100万印度卢比的罚款。
9.2 成本审计师的后果
违约成本审计师将被处以最低25,000印度卢比的罚款,但不得超过5,00,000印度卢比或审计师薪酬的4倍,以较低者为准。
此外,如果审计师故意或故意违反任何规定,意图欺骗公司或其股东、债权人或税务机关,则应处以可延长至1年的监禁,并处以最低50,000印度卢比但不超过2500,000印度卢比的罚款或审计师薪酬的8倍,以较低者为准。
此外,成本审计师应负责—
(i) 将他收到的薪酬退还给该公司;以及
(ii) 还应向该公司、法定机构或当局或公司的成员或债权人支付损害赔偿,以弥补因其审计报告中的不正确或误导性详情陈述而造成的损失。
阅读更多 根据中华民国注册的公司的合规情况
阅读更多 审计师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