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申报表是通过所得税软件中设置的自动化来选择进行审查的。但是,有些案例是强制性选择进行审查的。每年,中央所得税委员会(CBDT)都会根据这些参数来选择案例进行强制审查。
与去年类似,中央所得税委员会(CBDT)再次发布了2024年5月3日第225/72/2024/ITA-II号文件中的指导方针,规定了2024-25财年强制审查所得税申报表的选择参数。
1。什么是安全评估
- 审查评估涉及对所得税申报表的详细审查。在这次评估中,税务机关检查所得税申报表中提供的各种索赔、扣除额和其他详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印度政府财政部通过中央直接税委员会(CBDT)发布了在2024-25财政年度强制选择申报表进行全面审查的指导方针,参见第11号指令。2024 年 5 月 3 日发布的 F.no.225/72/2024/ITA-II
- 这些指导方针旨在确保有效的税收管理和合规性,同时简化评估程序。
2。为强制审查所得税申报表规定的参数
根据指导方针,以下是强制选择所得税申报表进行审查的参数和程序:
2.1 与1961年《所得税法》(法案)第133A号调查有关的案例
参数: 根据《所得税法》第133A条进行调查的评估年度提交的申报表。
程序:
- 必须事先征得有关官员的行政批准,方可进行强制审查。
- 此类官员应确保在有关司法评估官员(JAO)发出该法第143(2)号通知后的15天内,将此类案件移交给该法第127条的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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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与搜查和扣押有关的案件。
a. 2021 年 4 月 1 日之前的搜查和扣押/征用:
- 此类评估应根据第153A、153C条以及《所得税法》第143(3)条进行,
- 还适用于与进行搜查的上一年度相关的评估年度申报表 u/s 132A 或根据该法第 132A 号进行征用。
程序:
- 必须事先获得有关官员的行政批准。
- 此类案件应在本法第 143 (2) /142 (1) 号通知送达后的 15 天内移交给该法第 127 号的中央主管部门
- 如果此类案件不是集中处理的,而ITR是根据第153C号通知提交的,则有关官员应发布该法第143(2)号通知。否则,应根据该法第142(1)条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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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21 年 4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的搜查和扣押/征用
对搜查和扣押案件/申购案件的评估 u/s 132/132A 在 2021 年 4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进行:
- 选择案件进行强制审查需要事先获得有关官员的批准
- 应在本法第 143 (2) /142 (1) 号通知送达后 15 天内将案件移交给该法第 127 条的中央主管部门
2.3 已根据该法第 142 (1) 条发出通知,要求退货,但尚未提供退货
- 司法评估官员(JAO)应上传ITBA发布u/s 142(1)号通知所依据的文件,供国家匿名评估中心(NaFaC)查阅。
- 所得税(系统)局应将这些案件转交给Nafac,后者将采取进一步的必要行动。
- 第 142 (1) 号通知应通过 NaFac 送达被评估人。
2.4 已发布该法第148号通知的案例。
根据该法第148条发出的通知提供或未提供退货的案例。
程序:
- 根据2021年4月1日当天或之后进行的搜查和扣押而发出u/s 148号通知的案件:
- 选拔接受强制审查的人员必须事先获得有关官员的行政批准。
- 此类官员应确保在有关司法评估官员(JAO)发出该法第143(2)号通知后的15天内,将此类案件移交给该法第127条的中央主管部门。
- 除搜查和扣押/调查以外的案件
- 对于Nafac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的案件,司法评估官员(JAO)应上传基础文件,根据这些文件,u/s 148号通知是根据这些文件发布的。
- 所得税(系统)局应将这些案件转交给Nafac采取进一步行动。
- 该法要求提供信息的第143 (2) /142 (1) 号通知应通过NaFac送达被评估人。
2.5 与该法各条款下的注册/批准相关的案例,例如12A、12AB、35 (1) (ii)/(iia)/(iii)、10 (23C) (iv)/(v)/(vi)/(via) 等
如果免税或登记已被取消或撤回,而被评估人仍在申请此类免税或扣除的好处。(如果撤回注册/批准的命令在上诉程序中被撤销/撤销,则不根据本条款选择此类案件)
程序:
- 有关AO应在事先获得行政批准的情况下列出属于这一范围的案件。
- 此类案件的综合清单应由pr.cit/pr.dit/CIT/DIT提交给有关PR.ccit。
- PR.ccit应将清单转交给所得税管理局(系统)。
- 该法第143(2)号通知应通过NaFac送达被评估人。
- 司法评估官员应立即上传包含有关该参数的具体信息的基础文件。
2.6 涉及在较早评估年度中就反复出现的法律或事实和/或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追加的案件
参数: 如果任何人在前一个课税年度的收入中因法律或金额的事实问题而增加收入:
- 艾哈迈达巴德、班加罗尔、钦奈、德里、海得拉巴、加尔各答、孟买和浦那的八次地铁费用超过2500万卢比;
- 其他收入超过10万卢比
由于没有人愿意对评估令提出进一步的上诉;或者上诉机构维持了同样的上诉,有利于税务局;即使被评估人对该命令的进一步上诉尚待审理,这种增加已成为最终决定。
程序:
- 有关AO应在获得批准后编制属于这一范围的案件清单。
- 此类清单应提交给有关PR.ccit,并应进一步与所得税局(系统)共享。
- 该法第143(2)号通知应通过NaFac送达被评估人。
- 司法管辖区AO应立即上传包含有关该参数的具体信息的基础文件。
2.7 与逃税的具体信息有关的案例
任何执法机构提供相关评估年度的逃税具体信息以及该年度的申报表的案例,均由被评估人提供。
程序:
- 有关AO应在获得批准后编制属于这一范围的案件清单。
- 此类清单应提交给有关PR.ccit,并应进一步与所得税局(系统)共享。
- 该法第143(2)号通知应通过NaFac送达被评估人。
- 司法管辖区AO应立即上传包含有关该参数的具体信息的基础文件。
3.其他注意事项
- 如果申报表是根据该法第142(1)号通知提交的,并且此类通知是由于TIS/AIS/金融交易表(SFT)/CPC-TDS信息/从当局收到的信息中包含的信息而发布的, 那么这种退货就不会受到强制性审查。应通过CASS周期选择此类申报表进行审查。
- 这些案件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参数和程序由国际税务和中央圈子负责人进行强制审查。
- 除非案件本身移交,否则与强制审查有关的信息不得转移到NafaC。
- 进一步澄清说,在选择强制审查后,向Nafac通报准入和/或采取进一步行动,将不适用于国际税收和中央收费。
- 在搜查和扣押行动过程中,可能会找到与某些其他人有关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信息通常会传递给司法管辖区AO进行评估 u/s 148。
4。发布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1年《财务法》已将该法第143(2)条通知的送达期限缩短至自提交申报表的财政年度末起的3个月。因此,对于在2023-24财政年度(FY)提交的ITR,该法第143(2)号通知的送达期限为2024年6月。
因此,在2023-24财政年度(FY)提交的申报表应遵循以下时间表:
行动截止日期 根据上文第2段第4 (ii)、5、6和7条的参数(其中评估必须以不露面的方式完成),案件的选择和移交给北美自由贸易法委员会2024年5月31日关于选定接受强制审查的案件的通知送达该法第14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