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照片印刷服务的商品及服务税被归类为服务代码998912,但是,正确的分类是服务代码998386,董事会于2019年1月1日发布的第84/03/2019-GST通告中对此进行了澄清,本文对此进行了解释。
2019年1月1日的第84/03/2019-GST通告明确指出,“照片打印” 服务征收18%的商品及服务税(9%的商品及服务税和9%的商品及服务税),可归类为服务代码998386。
1。 在 “印刷图片” 的分类方面遵循的贸易惯例
- 该行业根据服务代码998912 “录制媒体的印刷和复制服务,收费或合同” 对 “照片印刷” 服务进行分类。
- 由于 “照片打印” 服务按行业分类,服务代码为 998912,因此商品及服务税 @12% 按相同价格支付。
2。董事会对 “照片印刷” 分类的澄清
- 服务代码998912的解释性说明规定,该服务代码不包括—
- 对来自电影或数字媒体的图像进行彩色打印。参见 998386。
- 音频和视频制作服务。参见 999613
- 有关 “摄影和录像处理服务” 的服务代码998386的解释性说明规定,它包括—
- 根据客户规格开发底片和为他人打印图片,例如底片或幻灯片的放大,黑白处理;
- 对电影或数字媒体中的图像进行彩色打印;
- 幻灯片和底片副本、重印本等;
- 为业余摄影师和商业客户制作电影; 制作摄影幻灯片;
- 影片复制;
- 将照片和电影转换为其他媒体
- 上述解释性说明明确规定,“照片打印” 包含在服务代码998386中,不包括在代码998912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