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处(“RoC”)是管理公司的机构,有责任以 MGT-14 E 表格保存与公司有关的所有数据和信息。
因此,每家公司都必须通过任何决议(在董事会会议或成员会议上)或签订任何协议来向公司注册处(“RoC”)通报公司所采取的重大行动。
为了遵守同样的要求,2013年《公司法》(“该法”)第117条包含要求公司向RoC提交各种协议或决议(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的规定。
1。 第 117 条的申报要求
该法第117(1)条规定,每当公司通过任何决议或签订任何协议时,该公司都必须在该决议通过后或签订此类协议之日起的30天内向RoC提交该决议或协议的副本。
如果决议副本附在提出决议的会议的通知中,则应连同解释性声明*一起提交。
1.1 *解释性陈述的含义
解释性声明的定义是 u/s 102 是描述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交易的每项特殊业务的重大事实的声明 比如:
- 以下任何人就以下各项的特殊业务(如有)享有的财务或其他利益:
- (i) 每位董事和经理(如果有)
- (ii) 所有其他关键管理人员;以及
- (iii) 第 (i) 和 (ii) 款中提及的人的亲属;
- 任何其他可能有助于成员理解业务的含义、范围和含义以更好地就此做出决策的信息和事实。)
2。将提交的决议或协议 u/s 117
第117条并未要求公司向RoC提交所有决议或协议,而是第117条第(3)款提到了要求向RoC提交的决议的性质清单,如下所示:
- 特别决议
- 任何必须作为特别决议通过才能生效的决议。但是,该决议由公司的所有成员通过。
- 董事会(“BoD”)通过的任何决议或公司就以下事项达成的任何协议:
- 任命董事总经理
- 重新任命董事总经理
- 续任董事总经理
- 董事总经理任命方面的变化
- 任何必须以特定多数或以特定方式通过才能生效的决议或协议。但是,这种决议得到任何类别的成员的同意。此外,所有对此类成员具有有效约束力的决议或协议,尽管未得到所有这些成员的同意;(@sachin 请改写这个观点)
- 根据2016年《破产和破产法》第59条通过的任何要求公司自愿清盘的决议。
- 可能规定并在公共领域发布的任何其他决议或协议。
此外,例外情况是,银行公司无需向中华民国通报为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放贷款、提供担保或提供证券而通过的决议。
3.向中华民国提交决议或协议的方式(该法第117条以及2014年《公司(管理和行政)规则》第24条)
根据该法案第 117 (1) 条以及第 24 条,公司应在决议通过之日或达成协议之日起 30 天内以 MGT-14 表格向 RoC 提交所需的决议或协议。
4。 与 MGT-14 一起提交的文件
在提交 MGT-14 时,公司必须在表格中附上以下文件:
- 关于哪家公司提交 MGT-14 的已通过决议或达成的协议的副本。
- 解释性声明(如果有,则发布该法第102条以及召集提出决议的会议的通知)
- 如果任何条款具有修改公司章程细则的效力,则该公司必须附上决议通过后发布的章程细则的副本。协议也同样适用。
5。MGT-14 表格的主要内容
- 公司的公司识别码(“CIN”)
- 输入CIN后,将自动填充公司的名称、注册办事处地址和电子邮件ID。
- 根据第 110 条登记文件决议/协议/邮政投票决议 u/s 94 (1) 拟议决议
- 发出通过决议的通知的日期
- 决议通过日期
- 提交表格的决议数(公司可以在单个表格中提交最多 10 份决议。任何其他解决方案的详细信息均可通过可选附件提供)
- 对于每项解决方案,公司都必须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 2013年《公司法》中通过决议所依据的部分(系统将根据通过决议的目的自动显示决议通过的部分)
- 1956 年《公司法》中通过决议所依据的部分(系统将根据通过决议的目的自动显示决议通过时所依据的部分)
- 通过决议的目的
- 决议的主题
- 邮政芭蕾舞团是否通过了决议
- 通过决议的权力(董事会/股东/股东类别/债权人)
- 决议是作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通过,还是以必要多数通过
- 在目标条款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的工业活动是否有任何变化。
- 如果公司自愿清盘,应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 选择清盘模式
- 清盘开始日期应为决议通过之日
- 输入清算人的姓名、PAN、地址(最多可提供 2 名清算人的详细信息)
- 输入协议的详细信息(只能输入一个协议的详细信息)
- 输入 INC-28 的 SRN(如果有任何决议要求修改目标条款获得通过,并且表格延迟提交,则除非已提交宽恕延迟的 eForm INC-28,否则无法提交此表格。在这种情况下,请输入申请宽恕延迟的 eForm INC-28 的服务请求号 (SRN)。)
6。 提交表格 MGT-14 电子表格的法律费用
与 MGT-14 电子表格一起支付的律师费金额基于公司的股本。以下是基于股本的费用结构:
| Share Capital |
Fee Applicable |
| Less than INR 1,00,000 |
INR 200 per document |
| INR 1,00,000 to 4,99,999 |
INR 300 per document |
| INR 5,00,000 to 24,99,999 |
INR 400 per document |
| INR 25,00,000 to 99,99,999 |
INR 500 per document |
| INR 1,00,00,000 and above |
INR 600 per document |
但是,如果公司没有股本,适用的费用为200印度卢比。
7。延迟提交 MGT-14 表格时的额外费用 电子表格
额外费用取决于延迟提交 MGT-14 的天数,具体如下:
| Delay |
Additional Fee |
| Up to 30 days |
2 times of normal fee |
| More than 30 days and up to 60 days |
4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60 days and up to 90 days |
6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90 days and up to 180 days |
10 times of normal fees |
| More than 180 days |
12 times of normal fees |
对于IFSC公司,额外费用仅在活动日期的60天到期后适用。但是,在 60 天到期后,将考虑 30 天的时限计算额外费用。
例如,对于IFSC公司,简要的数据事实:
- 活动日期-2019 年 5 月 1 日。
- 提交 MGT-14 电子表格的截止日期——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5 月 1 日以上 60 天)。
- MGT-14 电子表格的提交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
因此,MGT-14 电子表格的额外费用应考虑延迟 33 天。
8。对延迟提交 MGT-14 的处罚(该法第 117 (2) 条)
8.1 对违约公司适用的罚款
任何公司未能在30天内提交决议或协议,则应处以100万印度卢比的罚款。此外,如果持续失败,将对持续失败的每天额外处以500印度卢比的罚款,最高罚款为25,00,000印度卢比。
8.2 对违约官员的处罚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每位违约高管,包括公司的清算人(如果有),均应处以50,000印度卢比的罚款,如果持续失职,则每天额外处以500印度卢比的罚款,最高可处以5,000,000印度卢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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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国注册的公司的合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