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5/25/2017-GST 号通告 [F.NO.275/22/2017-CX.8A], 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根据2017年CGST规则第104条和第106条(以下简称 “CGST规则”),获得预先裁决和对预先裁决提起上诉的申请应由申请人在共同门户网站上提出。但是,由于共同门户网站上没有必要的表格,增加了新的细则107A vide 2017年11月15日第55/2017-Central Tax通知规定,就第十二章规定的任何程序或程序而言,凡提及在共同门户网站上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暗示、答复、声明、声明或以电子方式发布通知、命令或证书,均应包括手动提交上述申请、提示、答复、声明、声明或发布上述通知、命令或 CGST 规则所附表格中的证书。
2。 因此,在根据理事会的建议行使2017年《中央商品和服务税法》(以下简称 “CGST法”)第168条第(1)款赋予的权力时,为了确保在共同门户网站上提供事先裁定模块之前对此类人工申请的处理的统一性,为手动提交和处理申请规定了以下条件和程序。
向当局申请事先裁定的表格和方式
3. 根据《CGST法》第97条第 (1) 款以及根据该法制定的规则获得事先裁决的申请应以商品及服务税 ARA-01 的形式一式四份提出。申请书应明确说明寻求事先裁决的问题。申请应附上五千卢比的费用,由申请人按照《CGST法》第49条规定的方式在线存款。重申,尽管在共同门户网站上提供预先裁决模块之前,申请应手动提交,但根据CGST法案第49条,费用必须在线存放。
4。 为了支付在通用门户网站上提交预先裁定申请的费用,申请人必须使用 “用户服务” 下的 “生成预先裁决的用户ID” 填写其详细信息。输入电子邮件ID和手机号码后,将向该电子邮件ID发送一次性密码(OTP)。提交OTP后,系统将生成一个临时身份证并将其发送到申请人申报的电子邮件和手机号码。根据该身份证,申请人可以根据CGST和相应的SGST法案支付每人5,000卢比的费用。然后,申请人必须下载并打印质疑书,并将申请提交给预先裁决管理局。
5。 该申请、其中包含的核查文件以及该申请所附的所有相关文件均应签署——
向上诉机构提出预先裁决上诉的形式和方式
6。 对根据《CGST法》第98条第(6)款发布的预先裁决以及根据该裁决制定的规则提出的上诉应由申请人一式四份提出 表单 GST ARA-02 并应按照《商品及服务税法》第49条规定的方式在网上存入一万卢比的费用。重申,尽管在共同门户网站上提供预先裁决模块之前,申请应手动提交,但根据CGST法案第49条,费用必须在线存放。费用应按上文第4段的详细规定支付。
7。 有关官员或《CGST法》第100条中提及的司法官员提出的上诉以及根据该法制定的规则应一式四份提出 表单 GST ARA-03 而且该官员无需为提起上诉支付任何费用.根据CGST法案第100(2)条,上诉应在向申请人或有关官员或司法官员(视情况而定)传达给申请人或有关官员或司法官员(视情况而定)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提出。
8。 上诉、其中包含的核查文件以及该上诉所附的所有相关文件均应签署——
9。 事先裁决的申请或向上诉机构提出的上诉应分别向相应的州预先裁决管理局或州预先裁决上诉机构的管辖办公室提出。
10。 如果发现为答复表格中任何项目而提供的空间不足,则可使用单独的表格。此外,申请及其所附的核查文件、申请的附件以及附件所附的声明和文件必须经过自证。
11。 要求发布适当的贸易通告,以宣传本通告的内容。
12。 如在执行本通告时遇到任何困难,请提请董事会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