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任何缺乏资本的国家,外国直接投资(FDI)一直是重要的资金来源。该条款在帮助印度经济和提高印度各实体的潜力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外国直接投资下,个人或实体的海外资金投资于印度公司,但这些交易也必须及时报告。以下是印度储备银行简化的外国直接投资报告要求。
在印度,可以通过不需要印度储备银行批准的自动途径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批准途径进行投资,后者需要通过单一窗口——外国投资便利化门户(FIFB)获得相关部委的事先批准。该门户网站由印度政府工商部产业政策与促进部(DIPP)管理。
外国商业实体可以通过各种选择进入印度市场,但须遵守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中提及的一般条件。一些可能的方法是:
2.1 作为一个 印度公司,要么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要么与印度实体或个人建立合资企业。
2.2 通过作为 外国公司 并在MCA公司注册处注册。
2.3 联络处 —此类办公室仅允许收集市场信息并与外国公司联络。他们不得从任何活动中赚取收入。
2.4 分支办公室 — 与联络处相比,Bo的活动范围要大得多。允许Bo通过为母公司/控股公司进口/组装/制造的产品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来创收。
2.5 项目办公室 — 为执行特定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办公室,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允许在印度设立项目办事处:
I. 该外国实体已在印度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将通过双边或多边融资机构的汇入汇款提供资金。
二。公共金融机构或银行已批准向承包该项目的印度公司提供贷款。
根据上述外国直接投资报告规范的引入,印度实体现在必须按照其中提到的程序,在外国投资报告和管理系统(FIRMS)门户网站上创建EMF账户和SMF账户。
请务必注意,创建 EMF 账户是第一步。它是一个实体特定的账户,即印度实体只能在FIRMS门户网站上创建一个EMF账户。创建EMF账户后,印度实体可以继续在FIRMS门户网站上创建SMF账户,该账户是授权交易商银行(AD银行)的特定账户。
[注意:印度实体可以创建多个SMF账户来报告通过不同的广告银行进行上述交易的外国直接投资交易。]
向其提交申请的AD银行在批准或拒绝申请或将其转交给印度储备银行的最长时限为5个工作日。
随着EMF和SMF的实施,要求澄清或重新提交申请的规定已取消。印度实体通过在FIRMS门户网站上注册的电子邮件接收申请结果,如果被拒绝,则在电子邮件中提及拒绝的原因,印度实体随后可以与其AD银行进行讨论和批准,然后再提交新的申请以便及时关闭。
印度储备银行于2019年10月17日发布的2019年外汇管理(非债务工具的支付和报告方式)条例(法规)规定了以下时间表,要求印度实体在FIRMS门户网站上完成外国直接投资报告:
向印度境外居民发行股票工具的印度公司应申报 外币总额临时回报率 (FGPR)表格,自股票工具发行之日起30天内。
居民转让人/受让人,或居住在印度境外的个人在不可汇回的基础上持有股权工具(视情况而定)应提交 外币——股份转让 (FCTRS)表格,在股权工具转让或资金收到/汇出后的60天内,以较早者为准。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法律师事务所)获得一定数额的资本出资对价的应提交 LLP (I) 表格,自收到对价金额之日起30天内。
视情况而定,居民转让人或受让人必须提交 LLP (II) 表格,在收到对价金额后的60天内,将资本出资从居民转移到非居民,反之亦然。
这家向印度境外居民发行可转换票据的印度初创公司必须在可转换票据发行之日起30天内提交CN表格。此外,居民转让人或受让人还必须提交 CN 表格,在印度初创公司发行的可转换票据从居民转让给非居民后的30天内,反之亦然。
根据2014年《存托凭证计划》,签发/转移存托凭证的国内托管人必须在存托凭证上报告 DRR 表格,在存托凭证签发或转让后的30天内。
任何向印度境外居民(即其控股公司/合资企业/全资海外子公司的员工/董事或员工/董事)发行员工股票期权的印度公司均应提交 ESOP 表格,自员工股票期权发行之日起30天内。
对另一印度实体进行下游投资的印度实体或投资工具(被视为被投资印度实体的间接外国投资)必须申报 DI 表格,自股票工具分配之日起30天内。
已向印度境外居民发放单位的投资机构必须申报 INVI 表格,自单位发放之日起30天内。
新法规还规定,任何延迟报告都将产生逾期提交费(LSF),这笔费用可能由印度储备银行与中央政府协商后决定。如果印度储备银行强加最低生活津贴,则在支付了最低工资并收到印度储备银行的确认后,申请将被视为获得批准。
而在给定时间框架内以合并的SMF形式处理申请则简化了外国直接投资交易的报告。但是,在SMF账户中提交申请存在明显的实际限制,即在给定时间内,印度实体的所有SMF账户/账户只能处理一项申请,除非该申请获得批准/拒绝,否则该印度实体不能在其任何SMF账户/账户上再次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