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政府商品及服务税政策部门根据2017年《CGST法》第168A条通过了一系列通知,根据活动的性质,具体规定了不同当局在多个问题上开展的各种活动和行动的时限和时效期限,并将其延长至某些日期。
但是,印度政府财政部收到了多项澄清时限将如何和以何种方式实施的请求。 印度最高法院在第3/2020号SMW(C)第665/2021号杂项申请中也作出了同样的指示,以解决人民的不满。
印度最高法院阁下通过的命令的相关摘录如下:
“因此,我们恢复了2020年3月23日的命令,并延续了2021年3月8日的命令,该命令规定,任何一般或特别法律对所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无论是否可宽恕)规定的时效期限应延长至进一步的命令。进一步澄清说,在计算1996年《仲裁和调解法》第23 (4) 和29A条、2015年《商事法庭法》第12A条以及1881年《流通票据法》第138条的但书 (b) 和 (c) 以及规定提起诉讼时效期限的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期限时,也应排除从2021年3月14日到进一步下达命令的期限,外部限制 (法院或法庭可容忍拖延) 和终止诉讼.我们通过该命令是为了行使《印度宪法》第142条以及第141条赋予我们的权力。因此,按照第141条的定义,它将是一项对所有法院/法庭和当局具有约束力的命令。”
-在 回复: 关于延长时限的认识,2021
最高法院的上述命令是在43年中审议的rd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会议。该委员会在审议中对纳税人做出了各种放宽措施,并进一步决定,每当最高法院延长此类限制时,它们都将平等地适用于商品及服务税问题。此后,还就印度最高法院在这件事上的命令的适用范围征求了法律意见,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作出了一系列裁决。
最后,商品及服务税政策部门澄清了不同利益相关者提出的限制问题,并利用2017年CGST法案第168(1)条赋予的权力澄清了同样的视频 通告第 157/13/2021 号-商品及服务税 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
根据法律意见,商品及服务税下的各种行动/合规行为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这些行动将继续受2017年CGST法案以及该法规本身规定的时限/延期的管辖。最高法院的各项命令不适用于纳税人的上述诉讼/合规行为。此外,待审的上诉将仅根据CGST法案进行审理。
税务机关可以继续审理和处置已经悬而未决的诉讼。处置可能包括处理退款申请、申请撤销注册、要求通知的裁决程序等。同样,可以根据CGST法案或发布的任何其他通知审理和处置未决的上诉。
无论何时需要针对任何准司法命令向联合/附加专员(上诉)、专员(上诉)、预先裁决上诉机构、法庭和各法院提出任何上诉,或者需要对任何命令进行修订或更正的程序,都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命令延长上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