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STEEL KRAFT INDUSTRIES VS 古吉拉特邦的所有者 NIPUN A BHAGAT(R /2020 年第 14931 号特别民事申请)的所有者中,令状申请人的国际贸易被封锁 规则 86A CGST法案,要求向令状申请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收回根据GVAT法案未缴的会费。
申请人辩称,只有当专员或其授权的官员有理由相信电子信用分类账中可用的进项税抵免额被欺诈使用或出于第86A(1)(a)至(d)条所述原因没有资格时,才能援引第86A条。此外,没有任何授权条款允许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使用ITC支付其他法律规定的任何应纳税款。
但是,被告辩称,根据1956年《CST法》第18条,可以从董事那里追回财务。此外,根据2017年《商品及服务税法》第49(3)条和第142(8)(a)条,商品及服务税法下的ITC可用于支付增值税。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只有在第86A条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援引该规则。因此,我们无法理解在本案中如何援引第86A条。
1。该案的简要事实
ITC根据第86A条禁止董事追回公司会费
- Nipun Bhagat 道具Steel Kraft Industries(“令状申请人”)从事制造品牌厨具和家用电器的业务,也根据CGST法案注册。
- 申请人自2009年11月23日起担任M/s Dolphin Metal(私人)有限公司(“1公司”)的董事,自1994年3月21日起担任另一家公司M/s Bhagat Marketing Private Limited(“公司2)的董事。
- 根据《古吉拉特邦增值税法》第44条,答辩人向第二公司银行(其中令状申请人是董事)发出了通知,要求附上银行账户,以追回该公司2006-07年至2013-14年度的未缴会费。
- 由于提供的详细信息不匹配,银行也拒绝了同样的拒绝。
- 就在同一天,答辩人冻结了申请人电子信贷账本中17,94,723卢比/-的ITC,用于追回申请人甚至不是公司1董事期间的税款和利息。
- 令状申请人向高等法院阁下提起上诉,质疑被告所采取行动的有效性。
2。申请人的争议
不得援引第86A条规则来解除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
令状申请人满意:
- 根据《CGST法》封锁国际贸易中心对令状申请人实行封锁是对《宪法》第14条和第19(1)(g)条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
- 根据《增值税法》的任何规定,董事不能对公司的会费承担个人责任,也不能从董事那里收回同样的费用,这是法律的既定立场。
- 《CGST法》(第89条)和《所得税法》(第179条)规定了向董事收回公司会费的授权条款。但是,《增值税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 Company-1是一家上市有限公司,因此,其未缴会费无法从其董事那里收回。
- 此外,CGST法案没有规定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累积的国税可以用来支付除商品及服务税以外的任何税款。
- 此外,《CGST法》第86A条规定,如果专员有理由认为电子信用分类账中的ITC被欺诈性使用或基于第86A (1) (a) 至 (d) 条所述理由不符合资格,则该专员有权限制使用电子信用分类账中的进项税抵免。因此,CGST第86A条不允许以解除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为由从电子信用分类账中扣款。
3.答辩人的争论
根据CGST法案第49(3)条以及第142(8)(a)条,ITC可用于缴纳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缴税款
受访者争辩说:
- 根据1956年《中央销售税法》第18条,如果有任何私营公司清盘,并且根据1956年CST法案对公司征收的任何税款尚未收回,则在应纳税期内任何时候担任该私营公司董事的每个人都将共同和个别地承担缴纳此类税款的责任,除非他能证明不能将无法追回归因于其严重疏忽、不当行为或违反关税部分与公司事务有关。
- 此外,根据CGST法案第49(3)条,电子现金账本中的可用金额可用于支付税款、利息、罚款、费用或根据2017年CGST法案条款应付的任何其他应付金额。此外,如果根据任何评估或裁决程序可以向该人追回任何金额的税款、利息、罚款或罚款,则将根据2017年法案作为拖欠的税款追回。
- 因此,答辩人有理由封锁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追回公司会费的令状的申请人-1
4。法律摘录
相关法律摘录在下文重述以供参考:
- CGST 规则第 86A (1) 条:
- 专员或他授权的级别不低于助理专员的官员,有理由相信这种功劳是 电子信用分类账中可用的进项税是以欺诈手段使用的 或者是 没有资格的 尽管 a) 进项税抵免额是依据税务发票或借记票据或第36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来使用的-
- 由经认定不存在或不在任何已获得注册的地点开展任何业务的注册人签发;或
- 没有收到商品或服务或两者兼而有之;或
...”
2。第 142 (8) (a) 条——2017 年 CGST 法案的杂项过渡条款:”
8 (a) 如果根据现行法律在指定日期之前、当天或之后提起的评估或裁决程序,任何数额的税款、利息、罚款或罚款均可向该人追回,除非根据现行法律追回,否则应根据本法作为拖欠的税款予以追回,而且如此追回的金额不得作为本法规定的进项税抵免;”
3.《CGST法》关于纳税的第49(3)条:
“3) 可用的金额 电子现金账本 可用于支付任何税款、利息、罚款、费用或 根据本法的规定或根据本法制定的规则应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可能规定的方式和条件并在可能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5。Hon'ble 高等法院的分析
只有在规则86A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援引第86A条
高等法院阁下做了以下分析:
- 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答辩人是否有权行使CGST规则第86A条,阻止令状申请人要求追回公司会费的ITC-1。
- 1956年《CST法》第18条仅适用于私人有限公司,因此,它不适用于特定情况。
- 此外,只有在第86A条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援引第86A条,即专员有理由认为电子信用分类账中可用的进项税抵免是欺诈性使用的,或者出于第86A (1) (a) 至 (d) 条所述原因不符合资格。
- 因此,没有理由在本案中如何援引第86A条。
受访者被引导至 解除进项税抵免的封锁 最早可在令状申请人的信用分类账账户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