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特那高等法院阁下
在这件事上
通过国务秘书(巴特那高等法院)诉印度联邦(2021年第9108号民事令状管辖权案件)
请愿人分别于2019年10月23日和2019年11月7日提交了2019年2月和2019年3月的 GSTR-3B。由于CGST法案第16(4)条规定的条件,即在提交次年9月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之后,被告拒绝了国际贸易委员会在 GSTR-3B 中提出的索赔。请愿人质疑,《印度宪法》第300A条第16(4)款不稳定,因为它取代了财产权。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第16(4)条如果 《CGST法》第16条的措辞毫不含糊不清,明确规定了ITC的授予,但须遵守该法规定的条件和限制。 第16(4)条规定了使注册人有权获得ITC的条件之一。因此,只有满足该条件,注册人根据第16(1)条获得ITC的权利才成为既得权利。 ITC不是无条件的,只有在满足给定的必要条件且第16(4)条规定的限制不适用的情况下,注册人员才有权获得ITC。因此,不能说CGST第16(4)条违反了《印度宪法》第300A条。
1。该案的简要事实
- 请愿人分别于2019年10月23日和2019年11月7日提交了2019年2月和2019年3月的 GSTR-3B。
- 请愿人收到了SCN的通知,提议在2019年2月和3月的纳税期内禁止ITC,理由是延迟提交了 GSTR-3B 表格的申报表。
- 请愿人答复说,根据该法第16(4)条拒绝国际贸易委员会是没有道理的。请愿人声称它在规定的 GSTR-3B 表格中提交了申报表,并在表格中进行了必要的披露。
- 根据SCN的说法,请愿人在2019年2月和2019年3月的纳税期内使用了ITC,这违反了CGST法案第16(4)条。
- 请愿人对该命令感到不满,宁愿向州税务副局长(上诉)提出上诉。但是,上诉被驳回,理由是根据CGST法案第16(4)条,请愿人提出的ITC不可受理。
- 当局援引《CGST法》第16(4)条,禁止申请人以延迟提交申报表为由向其提供的国际贸易中心。
2。高等法院阁下面临的问题
高等法院面临的常见挑战是:
- CGST法案第16(4)条的宪法效力,该条款剥夺了在提交次年9月份申报表到期日之后发票或借记票据的进项税抵免(ITC)的权利。第16(4)条违反了《印度宪法》第14和300A条。
- 此外,CGST法案第16(4)条规定的条件本质上仅是程序性的,不能推翻CGST法案第16(1)条和第16(2)条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 第16(2)条中没有非强制性条款,因此,该法第16(4)条的规定应优先于该法第16(4)条。
- 此外,GSTR-3B 中的退货不能被视为《CGST法》第39(1)条规定的申报表,因为它不满足该法第39(1)条规定的申报表的参数。此外,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第 39 (1) 条规定 GSTR-3B 表格作为申报表的追溯性修正案超越了《商品及服务税法》本身第 39 (1) 条的权限。
3.法律摘录
为便于参考,下文重申了该法律的相关摘录:
- CGST 法案第 16 (4) 条:
“16。获得进项税抵免的资格和条件。-
...
(4) 在根据第39条提交该发票或借记单所涉财政年度结束后的9月份的申报表或提供相关周年申报表(以较早者为准)的到期日之后,注册人无权就任何供应商品或服务的发票或借记通知单获得进项税抵免。
...”
《2022年金融法》对第16(4)条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法案,“根据第39条提交9月份申报表的截止日期” 的字样和数字改为 “十一月的第三十天”。
4。请愿人的争论
请愿人对此表示满意;
- ITC是《印度宪法》第300A条规定的既得权利,这种受保护和既得权利不能因为迟交申报表而轻易剥夺。
- 此外,第16(4)条规定的限制仅适用于在9月份以后的财政年度结束后收到的ITC发票或借记单,而不适用于ITC在该日期之后提交的迟交申报表中申报的ITC。
- 此外,根据第16(4)条,国际贸易法规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阶段缴纳的税款的性质是《印度宪法》第300A条赋予的既得权利,因此,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根据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应纳税额进行调整。
- CGST法案第16(4)条规定的条件本质上仅是程序性的,不能推翻上述法案第16(1)和16(2)条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 第16 (4) 条的规定对第19 (1) (g) 条保障的贸易和职业自由权施加了不合理和不成比例的限制,因此违反了《宪法》第300A条。
- 此外,根据CGST法案第16(4)条禁止ITC构成双重征税,因此违反了增值税原则。
5。答辩人的争论
答辩人辩称:
- ITC是根据CGST向注册人员提供的福利,只能根据CGST法案的计划获得。
- 此外,《CGST法》第16(4)条规定的条件在本质上是根据该法第16条获得国际贸易中心的强制性条件。
- 在交易商通过GSTR-3B表格提交申报表披露交易之前,国贸中心在购买和供应给供应商时支付的款项将保留在经销商的信用分类账中。国际贸易中心的金额记入交易商的电子账本,直到交易商提交申报表,交易商在 GSTR-3B 表格中提交申报表后,交易商信用账本中的进项税额才会到达政府财政部。
- 这就是立法机关根据CGST法案第16(4)条做出这样的规定以防止经销商提交延迟申报表的原因。
6。Hon'ble 高等法院的分析和裁决
巴特那高等法院阁下作了以下讨论和解释:
a. 第16 (4) 条未生效《印度宪法》第300A条
- 最基本的问题之一是ITC本身是否是一项既得权利,而CGST法案第16(4)条剥夺这一权利将构成对第300A条规定的宪法权利的侵犯。
- 第300A条规定的财产权是一项人权,也是一项宪法权利。除非根据法律,否则不能将其带走。
- 最高法院阁下在1995年报道的Jilubhai Nanbhai Khachar & Ors.诉古吉拉特邦和安纳尔州的案件中,Supp (1) SCC 596的解释是:
- 财产是受法律保障和保护的权利的总和。
- 它延伸到所有具有宝贵权利和利益的物种,更具体地说,事物的所有权和专有权,以各种合法方式处置事物,拥有它,使用它,以及排除其他所有人干涉它的权利。
- 此外,根据解释的基本原则,是收集立法机构的意图。法定解释的一项基本规则是,如果措辞明确,没有模糊和模糊之处,并且明确表达了立法机构的意图,则法院没有修改或修改法定条款的余地。
- 根据CGST法案第16条的措辞,每个注册人都有权就向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或两者兼而有之,向其收取ITC的费用,这些商品或服务是为了促进其业务而使用或打算使用,并且上述金额应记入该人的电子信用账本。但是,国贸中心的这项权利受以下条件的约束:-
- 可能规定的条件和限制,以及
- 按照第 49 节规定的方式
- 第16(2)条是一项非强制性条款,明确规定,除非注册人满足国际贸易中心(a)至(d)条款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否则任何注册人均无权获得ITC。
- 《CGST法》第16(4)条明确规定,注册人无权在下一个财年的11月30日(修订后)或提供相关年度申报表(以较早者为准)之后就任何发票或借记票据向其申请ITC。
- 《CGST法》第16条的措辞毫不含糊不清,明确规定了ITC的授予,但须遵守该法规定的条件和限制。
- 此外,ITC不是无条件的,只有在满足给定的必要条件且第16(4)条规定的限制不适用的情况下,注册人员才有权获得ITC。
- 第16(4)条规定了使注册人有权获得ITC的条件之一。因此,只有满足该条件,注册人根据第16(1)条获得ITC的权利才成为既得权利。
- 一个人要援引《宪法》第300A条,必须同时存在两种情况:-
- 在(2016)15 SCC 125中报告的Jayam and Company诉助理专员及其他人一案中,最高法院维持了2006年《泰米尔纳德邦增值税法》第19(20)条的宪法有效性,并认为:
- 每当法规给予特许权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此类特许权的附加条件才能使用这种特许权。
- ITC不是 “交易商” 的权利,但它是根据第19条授予的特许权。
- 根据CGST法案第16(1)条,第16(4)条的规定是使注册人有权获得ITC的条件之一。
- 因此,不能说CGST第16(4)条违反了《印度宪法》第300A条。
b.《商品及服务税法》第302条(限制第19(1)(g)条规定的贸易和职业自由权)第16(4)条并无变化)
- 请愿人辩称,第16(4)条对《宪法》第19(1)(g)条保障的贸易和职业自由权施加了不合理和不成比例的限制。
- 因此,它违反了《宪法》第302条,也违反了《宪法》第13条。
- 一项统一适用于所有注册人员的立法不能被视为违反《宪法》第19 (1) (g) 条的行为。
7。结论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CGST法》第16(4)条在宪法上是有效的,没有违反《印度宪法》第19(1)(g)条和第300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