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公司法》要求所有公司申报 年度申报表 以及每年向MCA提交的财务报表。此外,还需要提交其他各种文件、申报表、报表等。2013年《公司法》规定了提交每份此类文件的时限。2013年《公司法》第403条以及2014年《公司(注册办公室和费用)规则》规定了此类申请的费用和额外费用。
MCA收到了来自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各种陈述,要求给予一次性机会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所有待处理文件,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2020年公司新起步计划(CFSS — 2020)。
为了实施此类计划,公司事务部(“MCA”)发布了 30 日第 12/2020 号通告th 2020 年 3 月 规定此类申报的详细程序和条件。
它被视为主要的救济措施之一,也是违约公司提交长期未决文件的一次机会。否则,此类文件提交可能会产生巨额的额外费用。
相同的清单如下:
违约公司在提交迟交文件时只需支付正常费用,不收取额外费用。
提交申请后,将给予此类公司豁免权,即不对此类公司提起与延迟申报相关的起诉或处罚程序。
但是,请注意,豁免仅适用于延误,不适用于任何其他后续诉讼,包括涉及任何利益相关者或任何其他个人利益的诉讼,因为公司或其董事或关键管理人员不在豁免范围内。
如果法院或裁决机构以违反《2013年公司法》的规定为由对违约公司发出任何通知或提出申诉或下达命令,并且违约公司或其违约高管已对其提起上诉。
随后,该公司打算根据CFSS就该事项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应首先要求公司撤回此类上诉,然后再申请签发豁免证书。申请时将提供提款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裁决机构可能会通过命令,对延迟向MCA提交文件、报表、申报表等处以罚款。
但是,在计划启动之日,公司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就该命令向2013年《公司法》第454(6)号区域主管提起上诉。
在这种情况下,上诉的最后提起时间介于 1st 2020 年 3 月至 31 日st 2020年5月(包括首尾两天),则允许所有公司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再延长120天提出上诉,自该最后日期起生效。
在这段额外的时期内,如果不遵守命令与延迟提交任何文件、声明或申报表有关,则不得对违规行为提起诉讼。
根据在 CFSS-2020 表格中提交的声明,指定机构将就根据该计划提交的文件签发豁免证书。
CFSS 2020计划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不活跃的公司可以根据2020年CFSS完成其申报流程,并且可以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