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9月3日举行的第56届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会议上,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向出口商提供了最大的礼物,规定对申请的退款总额的90%进行临时退款。该便利措施进一步扩大到根据倒置税收结构申请的退款。
目前,《CGST法》第54(6)条要求临时退还申请退款总额的90%,特别是注册人员的零税率供应。但是,税务机关往往不遵守这些规定,导致退款发放严重延迟,并给出口商带来流动性问题。因此,为了提高业务的流动性,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建议对2017年CGST规则第91(2)条进行修订,规定对作为临时退款申请的退款的90%予以制裁。此外,应通知一类人士,不得向其发放临时退款。
根据2025年9月17日第13/2025-Central Tax号通知对第91(2)条进行了修订,即自2025年10月1日起。
1。2017 年 CGST 规则第 91 (2) 条的修订条款
- 根据第 91 (2) 条,有关官员应在确认书生成之日起 7 天内下令通过 GST RFD-04 表格发放临时退款;
- 但是,此类退款应在系统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发放。
- 此外,出于书面记录的原因,有关官员可以不临时批准退款,而是根据以下命令继续执行命令 规则 92:
2。没有资格获得临时退款的人
- 根据2025年9月17日的第14/2025-中央税务通知,CBIC通知了不允许临时退还零税率供应品的注册人员类别。
- 根据第14/2025号通知,以下是被通知的人:
- 任何拥有 不 根据2017年《中央商品和服务税规则》第10B条进行了Aadhaar认证。
- 任何从事以下物品供应的人:
- 槟榔坚果 (080280)
- Pan Masala (21069020)
- 烟草和人造烟草替代品 (24)
- 精油 (3301)
参见 2025 年 10 月 3 日第 06/2025-GST 号指令,CBIC就处理向有关官员提出的退款索赔发布了以下指示,理由是商品或服务供应为零税率或两者兼而有之。
3.退款申请的处理方式:
在处理退款申请时,适当的官员应确保以下几点:
3.1 对 “低风险” 退款申请的临时退款
- 提交后,应按照现有准则处理退款申请,直至商品及服务税 RFD-02 表格签发 (确认退款) 或视情况而定 FORM GST RFD-03(缺陷备忘录)。
- 视情况而定,应严格遵守为签发商品及服务税 RFD-02 表格或商品及服务税 RFD-03 表格规定的时间表,即自提交申请之日起 15 天。
- 退款申请的分类为 基于系统提供的风险评分的 “低风险” 应考虑在内,在这种情况下,应临时处罚申请退款金额的90%。
-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及服务税 RFD-02 表格中发出确认后,无需对批准临时退款的低风险退款申请进行审查,除非官员根据规则92的规定继续审查申请,而不是临时发放退款。
- 对于未被系统归类为 “低风险” 的退款申请,不得临时批准退款。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官员应对退款申请进行详细审查,并根据现行指导方针采取进一步行动。
3.2 发放临时退款的附加条件
- 为发放临时退款而规定的法定条件,包括被通知类别的注册人员不符合资格、不起诉要求 (规则 91 (1)), 将继续适用于这些情况.
- 如果就索赔人先前提交的任何退款申请而言,所涉问题尚待上诉法庭裁决,或已发出说明理由通知,或者命令已通过但问题尚未进入最终定局,则临时退款不应受到制裁。
3.3 不得调整或扣留临时退款中的退款
- 不调整或扣留退款 (如 CGST 法案第 54 (10) 和 54 (11) 条所规定) 可以按临时制裁的金额办理。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官员可以尽早在最终基础上处理和批准退款,而不是临时发放退款,并从所制裁的金额中追回款项。
3.4 根据具体情况退款:
- 已经对贸易便利化进行了修正;因此,可以谨慎使用2017年CGST规则第91(2)条的上述但书,并视具体情况而定,这样临时退款就不会仅仅基于推定理由、启动例行程序(例如审查)等理由而被拒绝。
3.5 如果临时退款高于最终制裁退款:
- 如果有关官员认为临时制裁的退款金额超过了最终认定可接受的退款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官员应按照目前的做法,以商品及服务税 RFD-08 表格向申请人发出证明理由通知。
3.6 经修订的临时退款条款的适用日期:
2017年CGST规则第91(2)条的修正案已通过2025年9月17日的第13/2025-Central Tax通知予以通知,该修正案将从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因此,与基于风险的临时退款制裁相关的规定应适用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所有退款申请。
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的退款申请应按照先前的规定处理。
3.7 倒置关税结构下的临时退款:
-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还建议,在因税率倒置结构(IDS)而提出退款申请的情况下,适用临时退款制裁条款,类似于针对零税率供应的规定。
- 但是,这样的修正案将纳入即将出台的《财政法》,各州还必须通过各自立法中的相应修正案,这将需要时间。
- 因此,作为贸易便利化的临时措施,CBIC澄清说,在该法修正案生效之前,在倒置关税结构下提交的退款申请,在2025年10月1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退款申请中,可以像零税率供应一样在临时基础上受到类似的制裁。
- 退款的处理方式应与上述相同。此外,为零税率供应提供临时退款而规定的法定条件同样适用于这些情况。
- GSTN已经提供了在反向关税结构的情况下发放临时退款的功能,其线路与因零税率供应的商品或服务供应而发放的临时退款类似。
结论:
资金被视为企业的血液,提前获得退款将增强企业的流动性,恢复纳税人对政府和税收制度的信心。但是,关键因素是系统应根据哪些参数将应用程序归类为 “低风险” 或 “高风险”。此外,在倒置关税结构下发放临时退款将缓解受IDS影响的行业,尤其是纺织品、鞋类和化肥等行业的营运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