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第 55 次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会议,CBIC已就商品及服务税对某些服务的适用性发布了以下详细说明 通告第 245/02/2025-GST 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8 日:
1。商品及服务税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公司等监管机构征收的刑事指控的适用性
问题:
- 印度储备银行已向监管实体(RE)发布指令,即银行和 NBFC,不对不遵守贷款条款的行为收取罚款。但是,自2024年1月1日起,注册代表将对违规行为提起刑事指控。
- 该修正案旨在灌输信贷纪律意识。但是,这些指令不适用于有特定产品说明的信用卡、外部商业借款、贸易信贷等。
- 因此,CBIC已收到陈述,以澄清商品及服务税对此类刑事指控的适用性。
澄清:
- 一些实地编队的立场是,此类刑事指控就像是容忍行为或情况的考虑因素。
- 研究了类似的问题 2022年8月3日发出的第 178/10/2022-GST 号通告, 其中已经明确指出, 某些付款, 例如违约违约赔偿金, 不是容忍某一行为或情况的考虑因素.相反,它们是为阻止此类行为而追回的款项;此类金额用于防止违约或不履行,因此仅是合同中的 “事件”。
- 合同的本质是 “履行” 而不是 “违约”。
- RE提出的刑事指控本质上就像违反合同条款一样,因此属于上述澄清的范围。
- 因此,监管实体征收的刑事指控无需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2。根据N/12/2017-CGST税率的SI 34的豁免是否适用于付款汇总商?
问题:
- CBIC已收到申诉,要求澄清Sl下商品及服务税豁免的适用性。第 34 个 2017 年 6 月 28 日第 12/2017-CTR 号通知 到 支付聚合器 (PA) 关于一笔金额为2000印度卢比的结算。
澄清:
CBIC澄清说:
- N/12/2017-CT(税率)中第 34 号国家统计局提供商品及服务税 在通过信用卡、借记卡、签账卡或其他支付卡服务进行的单笔交易中结算不超过2000印度卢比的金额时,收单银行向任何人提供的服务免税。
- “收单银行” 是指向接受此类卡的任何人付款的任何银行公司、包括非银行金融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或任何其他人。
- 支付聚合器(PA)促进电子商务网站和商家接受客户的各种支付工具,无需创建自己的单独支付集成系统。
- 因此,PA接收客户的付款,汇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其转移给商家。
- 根据印度储备银行的指导方针,PA通过托管账户接收客户的付款,并有义务在印度储备银行规定的期限内与商家进行最终和解。因此,受印度储备银行监管的PA受收购银行的定义所涵盖,即 “向接受此类卡的任何人付款的任何其他人”。
- 因此,受印度储备银行监管的PA属于收购银行以获得豁免的定义。
- 此外,根据印度储备银行的指导方针,支付聚合器和支付网关(PG)在处理资金方面的作用不同。
- PA 接收客户的付款,汇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其转账给商家。鉴于 PG 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可在不参与资金处理的情况下路由和促进在线支付交易的处理。
- 因此,CBIC已经澄清了Sl下的商品及服务税豁免。受印度储备银行监管的支付聚合商(PA)可以在单笔交易中结算不超过2000印度卢比的金额。此外,豁免仅限于付款结算功能,该功能涉及资金处理,不包括支付网关(PG)服务。
3.对政府实体根据政府拨款提供的研发服务征收商品及服务税
问题:
-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第 54 次会议 建议免除政府实体或研究协会、大学、学院或其他机构(根据196年《所得税法》第35(1)(ii)或(iii)条申报)以补助金形式提供的研发服务。
- 此类豁免是自2024年10月10日起通过2024年10月8日第08/2024-CT(税率)通知提供的。
- 因此,自2024年10月10日起,有关政府实体提供的研发服务补助金的纳税问题已得到解决。
- 在过去的时期,即2017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9日,第55届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会议建议将商品及服务税的支付正规化 “原来如此” 的基础。
澄清:
- 因此,根据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第55次会议的建议,CBIC澄清说,在2017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9日期间,政府实体用补助金支付的研发服务供应的商品及服务税是正常的 '原来在哪里'。
4。经国家技能发展公司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提供的技能服务的商品及服务税。
问题:
- 根据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第54次会议的建议,Sl.根据2024年10月8日的第08/2024号通知,对第12/2017-CTR号通知的第69号进行了修订,以使其与NCVET下新的技能发展监管框架保持同步。
- 因此,先前对经国家技能发展公司(NSDC)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提供的技能服务的豁免被撤回。
- 修订后的豁免仅限于经NCVET认可的奖励机构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技能服务。
- 但是,它获悉,NSDC是印度政府技能计划以及其他技能发展计划的执行机构。因此,撤回NSDC批准的对培训合作伙伴的免税将对技能生态系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因此,第55届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会议建议恢复先前的豁免,因此,通过修订第06/2025-CT号通知(税率),恢复了此类豁免,该豁免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
- 此外,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建议在 “现状” 的基础上,在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对NSDC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定期支付商品及服务税。
澄清:
- 因此,CBIC已澄清说,为培训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支付的商品及服务税已获批准 NSDC 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期间,将在 “现状” 的基础上进行正规化。
- 因此,商品及服务税对经NSDC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的适用性如下:
| Period |
Taxability |
| Before 10.10.2024 |
Exempted |
| 10.10.2024 to 15.01.2025 |
Taxable on “as is where is” basis (Notification No. 08/2024 dated 08.10.2024 made effective from 10.10.2024) |
| From 16.01.2025 onwards |
Exempted (Notification No. 06/2025-CT(Rate) dated 16.01.2025 with effect from 16.01.2025) |
5。结论:
商品及服务税不适用于罚款和付款汇总商有权获得商品及服务税豁免,这是一个积极的澄清,因为它表明了政府致力于为企业营造可预测的税收环境。这些澄清将带来更多的税收确定性,并帮助商品及服务税官员采取统一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