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T发布了新的宽恕延迟提交ITR申请的处理指南

Category:
直接税
Published on:
Octobe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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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压制先前的所有指令或通告,CBDT共同发布了新的指示,以处理根据下达的权力提出的宽恕拖延的申请 《所得税法》第 119 (2) (b) 条。指令是通过以下方式发布的 2024 年 10 月 1 日第 11/2024 号通告。以下是对发布的指令的分析:

1。哪份申请是根据《所得税法》第 119 (2) (b) 条提交的:

a. 未在规定的最大时限之前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 按照 《所得税法》第 139 (4) 条,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的结束日期是评估年度结束前的3个月,即评估年度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被评估人未能在提交ITR的最长时间内提交所得税申报表,会发生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允许被评估人结转相应年度的损失,而且不允许退还该财政年度的损失。
  •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 第 119 (2) (b) 条,被评估人可以提出宽恕延迟提交退款申请的申请,如果延误有真正的理由,相应机构应宽恕延迟,并应相应地下达命令。被评估人可以通过引用订单号在CPC门户网站上提交退货申请退款。

另请阅读: CBDT 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通知了 2024 年 Vivad se Vishwas Scheme 以及《规则和表格》

b. 未经核实就提交了申报表

  • 同样,如果被评估人未能验证所得税申报表(通过电子模式或通过发送签名的副本) ITR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CPC,班加罗尔),则此类申报表将被视为无效,即尚未提交此类申报表。因此,不得处理此类申报表中要求的退款,也不允许结转此类申报表中索赔的损失。
  • 在这种情况下,被评估人必须提供适当理由,申请宽恕延迟核查。只有在提交此类申请后,被评估人才能核实申报表。但是,只有在主管所得税机构批准宽恕申请的情况下,申报表才会被视为有效。

2。提高处理宽恕延迟申请的金额上限:

CBDT通过将处理宽恕延迟申请的金额上限提高到以下程度,为纳税人提供了救济:

Competent Authority Amount of claim involved in the application for one year
(Revised Limit)
Amount of claim involved in the application for one year
(Original Limit)
Principal Commissioner of Income Tax or Commissioner of Income Tax Upto INR 1 Crores Upto INR 50 Lacs
Chief Commissioner of Income Tax Upto INR 1 Crore Above INR 50 Lacs but less than INR 2 Crores
Principal Chief Commissioner Above INR 3 Crores Above INR 2 Crores but less than INR 3 Crores
Board Above INR 3 Crores

此外,班加罗尔中央处理中心(CPC)所得税专员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班加罗尔中央处理中心(CPC)发送ITR-V,以此宽恕拖延所得税申报表的核实。

此类授权金额上限也适用于在通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10月1日)尚待批准的宽恕申请。

3.提交申请的时限

  • 自提出此类申请/索赔的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六年后,任何宽恕或延迟申请退款或损失的申请均不得受理。
  • 6 年的时限将适用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申请。
  • 五年期限适用于有权根据上述货币限额宽恕延迟的所有当局。
  • 宽恕申请应在主管当局收到申请的月底后的六个月内予以处理。
  • 如果退款申请是根据法院命令提出的,而计算的年限为6年,则任何法院正在审理的任何此类诉讼的期限均不包括在内,前提是此类宽恕申请是在法院命令发布之月底或财政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提交的,以较晚者为准。

另请阅读: CBDT发布关于获得所得税清关证书的澄清

4。给予宽恕时应考虑的条件

主管当局在接受或拒绝申请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 在根据以下条件审理此案时 该法案第 119 (2) (b) 条, 应确保被评估人因合理原因无法在到期日之前提交收入申报表, 而且该案的案情确实很困难.
  2. 处理案件的当局应有权指示司法评估官员根据该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以确保法律根据案情处理申请。

5。迟来才申请补充退款

  • 在完成同年度的评估后,如果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申请的额外退款申请可以接受宽恕申请。
  • 如果退货申请退款和补充退款申请,则在金额限度内接受/拒绝的权力将受到以下进一步条件的约束:
    • 根据该法的任何条款,任何其他人都无法获得被评估人的收入。
    • 迟交的退款申请不接受任何利息。
    • 根据该法的规定,退款是由于超额的TDS、TCS、预付税或超额缴纳的自我评估税而产生的。

结论

申请宽恕延迟的金额上限的提高使纳税人松了一口气。此外,首席专员是接受和拒绝申请的最高权力。但是,该委员会早些时候是最高权力机构。此外,解决申请的6个月时限也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CA Kavit Vijay
该公司的合伙人卡维特·维杰在审计和鉴证领域拥有15年的经验。他是公司审计与鉴证部门的负责人。他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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