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条款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MLI”)于2019年10月1日在印度生效。MLI是帮助政府缩小国际税收规则差距的工具。MLI在印度的双重避税协议中引入了主要目的测试(“PPT”)的关键条款(数据)。PPT旨在通过防止滥用条约来防止收入流失。PPT 是通过 MLI 在某些 DTAA 中引入的。但是,后来,它通过双边形式在一些数据协定中引入。
PPT是DTAA中的一项条款,它确定交易或安排是否主要是为了利用税收协定的好处。因此,如果交易只是为了获得条约的好处,而不是为了商业目的,则PPT拒绝向此类交易或安排提供条约利益。
CBDT在2025年1月21日的第01/2025号通告中发布了关于PPT条款适用性的详细指导意见如下:
1。DTAA 中的主要目的测试(“PPT)条款
“尽管有本公约(或协议)的其他规定,但如果考虑到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合理地得出结论,获得本公约(或协议)项下的福利是直接或间接导致该利益的任何安排或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则不得就某项收入给予该项福利,除非已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给予该项福利将符合本公约有关条款的目的和宗旨本公约 (或协议)。”
- PPT条款如果根据事实和情况得出结论,认为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直接或间接地获得DTAA的利益,则剥夺了DTAA规定的利益。
- 但是,PPT条款的最后一部分允许个人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福利将符合公约相关条款的目标和宗旨。
- 因此,PPT旨在确保数据协议根据其签订的目的和目的而适用,即在商品和服务的真正交换以及资本和人员的流动方面提供好处。
另请阅读: CBDT发布关于获得所得税清关证书的澄清
2。PPT条款适用指南
已经澄清说,交易或安排的主要目的应根据对有关事实和情况的客观评估来确定。CBDT就PPT条款的适用提供了以下指导方针:
2.1 PPT条款的适用日期
- PPT条款应在未来适用。
- 印度数据协议下的PPT条款应按以下方式适用:
| Scenarios |
Date of Applicability of PPT Provisions |
| Where PPT provisions are incorporated in DTAA through bilateral processes (e.g. China, Iran, Hong Kong, Chile, etc) |
Date of enforcement of DTAA or Amending protocol incorporation of the PPT |
| Where PPT provisions are incorporated through MLI |
Concerning TDS provisions, the event date occurs on or after the first date of the previous year after the latest date;
To other provisions, previous years beginning on or after the expiry of a period of 6 calendar months from the latest date.
* Latest date is the latest of the following dates:
- Date of entry into force of MLI provisions in India, i.e., 1st October 2019;
- The date on which the MLI was enforced for the DTAA partner country
|
2.2 PPT条款与祖父条款的相互作用
- 迄今为止,印度已根据以下双边贸易协定以祖先条款的形式做出了某些特定条约的双边承诺:
- 印度-塞浦路斯数据;
- 印度-毛里求斯数据和
- 印度-新加坡数据。
- 因此,此类数据协议下的祖传条款应受DTAA本身的具体条款管辖,并且应不属于PPT条款的范围。
2.3 补充指导来源:
- PPT条款应根据案件事实适用,即根据客观事实和调查结果逐案适用。
- 补充指导来源:
- BEPS 行动计划6最终报告;
- 对联合国税务示范公约第1条和第29条的评论
3.结论
CBDT已经澄清说,PPT的规定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也应在未来生效。此外,对特定情况适用日期的澄清消除了适用之日普遍存在的模糊性。此外,一项通告结束了祖父条款和PPT条款适用性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