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其他问题外,供应商和收货人之间的距离一直是个大问题。E-Way Bill门户中已集成了几项新功能,其中最主要的功能是根据密码自动计算eway账单中的距离。
商品和服务税(“GST”)制度下的运单是使用电子电子运单系统创建的。自商品及服务税下运单实施之日起,考虑到用户的陈述,不时对系统进行许多更改。
考虑到收到的各种陈述,电子运单系统于2019年3月25日对电子运单门户网站提出了几项重大修订,内容如下:
目前,在以 EWB-01 形式生成在线电子运单时,用户需要输入供应商和收件人之间的距离。但是,电子运单系统正在增加一项新功能,即自动计算eway账单中的距离。此功能将根据来源和目的地位置的邮政密码自动计算供应商和收件人之间的距离。
但是,用户可以输入实际距离,但他可以将该距离增加建议距离的10%。
例如,1. 如果电子运单门户网站建议 A 和 B 地点之间的距离为 500 千米,则用户可以输入最大 550 千米(500 千米 + 500 千米的 10%)的距离。
2。电子运单门户网站建议 B 和 C 地点之间的距离为 300 千米,则用户只能继续使用该距离,也可以输入不超过 330 千米(300 千米 + 300 千米的 10%)的任何其他实际距离。
如果源和目标密码相同,则允许的最大距离为 100 kms。
如果用户输入了错误的密码,则系统将提供警报消息,还将向部门提供有关这些电子运单的标记。但是,用户仍可以输入距离,但该距离将接受部门审查。
e-Waybill 现在正在实施一张发票、一张电子运单政策,以避免针对一张发票生成多张运单。一旦生成运单,任何其他方(发货人、收货人或运输商)都无法使用该发票号码生成另一张运单。此类更改将从下一个版本开始实施。
根据从运输商那里收到的陈述,下一个版本的 电子运单系统 将纳入在货物过境(公路或仓库)或运输途中延长生成的电子运单的功能。
如果货物在运输中,用户将需要输入过境地点的地址详细信息。如果货物在流动,用户将要求用户在需要延期的地方输入地点和车辆的详细信息。
此外,在计算距离和有效期时,将考虑电子运单A部分中的目的地密码。
不允许成分经销商提供州际供应,因此,下一版本将不允许成分经销商为州际运输生成运单。
此外,还不允许成分经销商为州内供应选择税收发票类型,也无法在州内供应的CGST和SGST栏中输入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