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断宣布大赦计划,以便向纳税人提供一次性便利,通过支付较少的滞纳金和罚款来实现纳税合规。大赦计划鼓励违约者遵守法律规定,因为他们必须支付较低的罚款。
政府于2023年3月31日再次发布了多份通知,并针对各种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制定了大赦计划,例如 GSTR-4(成分交易商申报表)、GSTR-10(最终申报表)、GSTR-9(年度申报表)以及根据第62条发出的通知的申报表。此外,该部门再次开放了撤销已取消的GSTIN的门户,该门户网站无法在允许的时限内提交撤销申请。
该部还延长了在税款短缴或未缴税款、错误退还税款或错误地使用或使用ITC的情况下进行评估的时限。
以下是商品及服务税部门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的通知的要点。
1。大赦计划
1.1 大赦计划待提交 GSTR-4(选择组合计划的交易商的申报表)
- GSTR-4 是选择组合计划的交易商必须提交的申报表。
- 在2019年3月之前,此类申报表必须按季度提交。但是,自2019年4月起,此类申报表是年度申报表,季度申报表被商品及服务税 CMP-08 所取代。
- 政府宣布了一项大赦计划,将从2017年7月起通过2023年3月31日的第02/2023号通知——中央税收提交待处理的 GSTR-4。
- 交易商可以通过支付以下金额的滞纳金来申报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的任何季度以及 2019-20 至 2021-22 年任何财政年度的待处理 GSTR-4:
| GST Payable |
Late Fee Payable |
| NIL |
NIL |
| Any amount |
INR 500 (CGST 250 & SGST 250) |
- 经销商必须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提交待处理的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
1.2 大赦计划将在 GSTR-10 之前提交
- GSTR-10 是最终申报表,必须在 GST 注册取消或交出时提交。
- 每位取消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经销商应在取消商品及服务税注册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 GSTR-10。该申报表旨在提供国际贸易中心参与期末存货(包括投入和资本货物)的详细信息,将由纳税人撤销/支付。
- 政府宣布了一项大赦计划,将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第 03/2023 号通知中提交待处理的 GSTR-10(中央税)。
-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等待的 GSTR-10,但需支付 1000 印度卢比的滞纳金(CGST-500 和 SGST 500)。
- 但是,此类 GSTR-10 应在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间提交。
1.3 大赦计划将根据发布的评估令提交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 u/s 62
- 第62条规定了在注册人员未能提交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的情况下进行最佳判断评估的权力。
- 根据CGST法案第62(1)条,如果注册人即使在送达通知后仍未提供 GSTR-3B 或 GSTR-10 的最终申报表,则有关官员可以根据其最佳判断评估该人的纳税义务。
- 但是,根据CGST法案第62(2)条,注册人可以在该评估令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交有效的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该评估令应予撤销。
- 政府宣布了一项针对未能在30天内提交有效申报表的纳税人的大赦计划,参见2023年3月31日的第06/2023号通知——中央税。
- 根据大赦计划,如果注册人员未能在2023年2月28日当天或之前发布的评估令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交有效的申报表,则如果该注册人符合以下条件,则该评估令将被撤回:
- 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当天或之前提交有效的申报表;以及
- 退货时需支付利息和滞纳金。
- 不论是否针对此类评估令提起上诉,或者针对上述评估令提出的上诉(如果有)是否已经裁决,大赦计划都将适用。
1.4 大赦计划将在 GSTR-9 中提交年度申报表
- GSTR-9 是年度申报表,年内总营业额超过2亿印度卢比的每个人都必须申报。
- 在违约持续期间,延迟提交 GSTR-9 将收取每天 400 印度卢比(CGST 200 和 SGST 200)的滞纳金。
- 政府宣布了一项大赦计划,将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第 07/2023-Central Tax 号通知中提交待处理的 GSTR-9。
- 从 2017-18 年度起,任何未申报任何财政年度的 GSTR-9 的注册人员均可提交待处理 GSTR-9 的申请,但需支付以下金额的滞纳金:
| Class of Registered Person |
Late Fee Payable |
| Registered persons having an aggregate turnover of upto INR 5 crore in relevant Financial Year |
INR 50 Per Day (CGST 25 & SGST 25) subject to a maximum of 0.02% of turnover in the State or Union territory. |
| Registered persons having an aggregate turnover more than Rs.5 crore and upto Rs.20 Crore |
INR 100 Per Day (CGST 50 & SGST 50) subject to a maximum of 0.02% of turnover in the State or Union territory. |
- 但是,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000印度卢比(10,000卢比CGST+10,000卢比CGST)。
- 此外,待处理的年度申报表必须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提交。
2。延长撤销取消注册的时限
- 根据CGST法案第29条,任何由有关官员自行取消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注册人员均可申请撤销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的取消。
- 但是,此类撤销申请应在取消令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出。额外/联合委员会可将此类人员再延长30天,专员可再延长30天。
- 因此,许多经销商的商品及服务税注册被取消只是因为申请撤销的时限已经到期,现在没有完成恢复的窗口。
- 政府通过2023年3月31日的第03/2023号通知-中央税宣布了纳税人恢复商品及服务税登记的一次性机会。
- 根据通知,在2022年12月31日当天或之前取消注册且未能在到期日之前申请撤销注册的注册人员现在可以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申请撤销。
- 但是,取消将在以下条件下撤销:
- 只有在填写了截至取消注册生效之日的所有申报表后,才能提交撤销申请;
- 申报表应连同缴纳的税款以及任何应付的利息、罚款和滞纳金一起提交。
- 政府已澄清,在此类案件中,不得再延长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限。
- 此外,对取消注册令的上诉因未遵守该法第30条第 (1) 款规定的时限而被驳回的人可以提出撤销。
3.延长时限,以确定未缴税款、未缴税款或错误退税款或 ITC 使用或使用错误
- 根据CGST法案第73条,如果有关官员认为任何税款没有缴纳、少缴或错误地退还,或者出于任何原因,除了欺诈或故意虚报或隐瞒逃税事实以外,ITC被错误地使用或使用,则有关官员应向该人发出通知,要求他说明为何不应缴纳此类税款的理由金额以及利息和罚款。
- 适当的官员应在考虑注册人提交的陈述后,确定应纳税额以及利息和罚款。
- 但是,有关人员必须在提交相关财政年度的年度申报表的到期日起的3年内发布命令。
- 政府通过2023年3月31日的第09/2023号通知——中央税收以以下方式延长了时效期限:
| Financial Year |
Extended Due Date |
| 2017-18 |
31st December, 2023 |
| 2018-19 |
31st March, 2024 |
| 2019-20 |
30th June, 2023 |
4。Aadhar 身份验证和基于生物识别的 Aadhaar 身份验证
- 每个注册人员在提交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申请时都必须进行Aadhar认证。
- 根据2023年3月31日的第04/2023号中央税务通知,对与Aadhar身份验证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某些修改。
- 如果申请人选择对Aadhaar号码进行认证,则他在提交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申请时应接受Aadhaar号码的认证,在这种情况下,提交申请的日期应早于以下日期:
- Aadhaar 号码的认证日期,或
- 自商品及服务税 REG-01 表格 B 部分提交申请之日起 15 天。
- 此外,根据数据分析和风险参数识别的个人必须通过基于生物识别的Aadhaar身份验证,并在商品及服务税门户网站或便利中心进行照片提交和文件验证。
- 基于生物识别的身份验证涉及捕获个人的照片和生物识别信息。
- 上述变更应被视为自2022年12月26日起生效。
- 修订后的规则旨在简化商品及服务税注册流程,提高注册纳税人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