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阁下审理
在这件事上
m/s S R 构造 vs.美国国情和另一个
(2025 年税务令状第 1408 号)
根据该法第73条,在商品及服务税 DRC-07 表格中向申请人发出了证明理由通知,其中规定了47.79拉的需求量。尽管反复提醒,请愿人仍未对此类显示原因通知做出回应。因此,签发了2019-20财年94.91印度卢比的需求订单。请愿人提交了令状申请,辩称要求令与出示理由通知相违背,因此,该令状违反了该法第75(7)条的规定。此外,根据出庭理由通知,提交答复的日期和个人听证会的日期也定在同一天。因此,这也违反了自然正义的原则。被告辩称,尽管发出了通知和提醒,但请愿人没有提供答复,因此,不存在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行为。此外,收取利息和罚款是法定的,即使说明理由通知中没有提及同样的利息和罚款,也不会剥夺当局收取利息和罚款的权力。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根据该法第75(7)条,命令中要求的税款、利息和罚款金额不得超过通知中规定的金额。因此,在本案中,受到质疑的命令事实上违反了该法第75(7)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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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受到质疑的命令可能会被撤销和撤销,此事将被发回重审。
1。该案的简要事实:
- m/s S R 建筑 (“请愿人”)针对2019-20财年发布的94.91卢比的备受质疑的命令提交了请愿书。
- 根据2017年《中央商品和服务税法》(“该法”)第73条以商品及服务税(GST DRC-01)的形式向请愿人发出了一份说明理由通知,其中税收、利息和罚款规定为47.79拉特卢比。
- 但是,尽管反复提醒,但请愿人仍未对显示原因通知做出回应,Ld.AO 通过了受到质疑的需求令。
- 需求令包括42.33卢比的利息和4.78拉克的罚款。
2。相关法律摘录
下文重申了该法的相关条款,以供随时参考:
- 该法第75 (7) 条重申如下:
“(7) 命令中要求的税款、利息和罚款金额不得超过通知中规定的金额,不得以通知中规定的理由以外的理由确认任何要求。”
3.请愿人的论点:
请愿人辩称:
- 质疑要求令与向请愿人发出的说明理由通知背道而驰,也违反了该法第75(7)条。
- 需求令中规定的金额超出了说明理由通知中规定的金额,在该通知中,要求收回高达47,79,784.72卢比的税款、利息和罚款。
- 此外,根据出庭理由通知,请愿人必须在2024年7月26日之前提供答复,而且个人听证会日期也定在同一天,这也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因为提交答复的日期和个人听证会日期不能与本法院在几项判决中规定的相同。
- 因此,质疑令违反了该法第75(7)条的规定,也违反了自然正义的原则,该命令可被撤销,将该事项发回主管机构重审,以提供听证机会并依法通过适当的命令。
4。答辩人的争论
答辩人辩称:
- 尽管发出了通知和提醒,但请愿人选择不出庭并作出答复,因此,不能说该命令的通过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
- 此外,收取利息和罚款是法定的,因此,尽管在说明理由的通知中没有提及同样的利息和罚款,都不会剥夺当局依法要求利息和罚款的权力。
5。Hon'ble 高等法院的调查结果和分析:
高等法院阁下做了以下分析:
- 第75条涉及与税收确定有关的一般条款,第 (7) 分节特别规定,命令中要求的税款、利息和罚款金额不得超过通知中规定的金额,不得以通知中规定的理由以外的理由确认任何要求。
- 在本案中,说明理由通知仅指出税收、利息和罚款为47.79卢比,对所有三个组成部分的需求均提高到94.91卢比,这显然违反了该法第75(7)条的规定。
- 此外,关于听证机会,一旦申诉人认为他不知道已发出说明理由通知和提醒,那么提交答辩的日期和个人听证会日期相同这一事实就失去了其重要性,因此不能说该通知无效。
- 因此,由于违反了该法第75 (7) 条的规定,受到质疑的命令是站不住脚的。
6。最终订单
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阁下认为:
- 受到质疑的命令可能会被撤销和撤销,此事被发回重审,以便为请愿人提供机会并依法通过新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