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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GSTR 3B和GSTR 1的申报制度再延长三个月,即2018年4月至6月,直到新的退货制度最终确定为止。对新模式进行了广泛讨论,信息技术部长小组的任务是最终确定该模式。
以反向收费为基础的纳税负债已延期直到 30.06.2018。同时,部长小组将研究其执行方式,以确保不会给贸易和工业带来不便。
《加拿大商品及服务税法》第51条下的源头税收扣除(TDS)和CGST法案第52条规定的源头征税(TCS)的规定将暂停执行至2018年6月30日。同时,将制定将州和中央政府会计制度与GSTN联系起来的方式,以便向在源头扣除或征收税款的注册贸易商提供无缝信贷。
商品及服务税实施委员会(GIC)的任务是纠正因信息技术故障而给纳税人造成的不满。
i. 通过重新对此类进口商品实行商品及服务税前免税,找到了临时解决方案。此外,对于 商业出口商 引入了一项特别计划,对他们采购的商品支付0.1%的商品及服务税。此外,根据预先授权、EPCG和EOU计划进行的国内采购被视为 “视同出口”,供应商或出口商可以灵活地申请退还由此支付的商品及服务税/IGST。所有这些途径都是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提供的。
二。理事会商定的永久解决方案是自2018年4月1日起推出电子钱包计划。电子钱包计划基本上是创建电子电子钱包,DGFT将以名义或虚拟货币记入电子钱包。出口商将使用这种名义/虚拟货币为他们进口/采购的商品支付商品及服务税/IGST,这样他们的资金就不会被冻结。
理事会同意将电子钱包计划的实施推迟6个月,即至2018年10月1日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建议从01年起为全国各地的州际货物运输引入电子方式账单st2018 年 4 月。对于州内货物的流动,将引入电子运单系统,日期将分阶段公布,但不迟于01日st2018 年 6 月。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被告知以下事实 CBEC GSTN已经开始对他们可用的许多数据集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初步数据分析的结果揭示了有趣的见解:
a. 事实证明,进口商在海关口岸支付的IGST和补偿税金额与 GSTR-3B 中申报的相同进项税抵免之间存在差异。
b. GSTR-1 表格中自我申报的责任与 FORMGSTR-3B 表格中存在重大数据差距。
经过深思熟虑,可以对这些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并据此采取适当的行动。
